公正审判定纷争 温情司法暖民心
地方法治 | 2026-05-16 05: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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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婉莹办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结后,当事人送来锦旗与感谢信,对法院公正办案、暖心服务表示认可与感谢。
2024年,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然而,在为原告家的屋顶安装光伏板过程中,因施工操作不当,造成原告屋顶破损。事情发生后,双方就损坏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屋顶因损坏遭受的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公司提出抗辩,主张其并非实际施工主体,案涉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具体施工单位承担。承办法官结合案件证据、合同性质等,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认定案涉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应由被告公司承担,同时就被告公司的主张,明确其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厘清法律权责后,本案还面临另一大难点:房屋屋顶受损程度、与施工是否具有相关性、修复费用造价等均需要专业鉴定。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依法耐心向当事人释明鉴定流程、鉴定材料合规要求等。最终,鉴定机构出鉴定意见书,筑牢关键事实依据。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法律认知有限,案件办理期间,老人多次联系法官,咨询案件办理进度、询问法律相关问题。面对老人的反复问询,承办法官始终秉持耐心、细心、责任心,态度温和、细致答疑,通俗易懂地向老人讲解案件审理流程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全程用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安抚老人焦虑情绪。
办案过程中,法官始终坚持兼顾司法严谨性与服务温度,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对原告合理合法的赔偿诉求予以支持。判决文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判决结果,表示服判息诉,该起纠纷妥善化解。
为表达感激之情,原告老人特意制作锦旗、手写感谢信送至法院,真挚感谢承办法官秉公办案、暖心为民。
(槐荫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