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支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郭振亮   2026-05-14 19:11:36原创

5月1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集成政策合力,精准服务企业、群众,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促进行业转型发展

(一)全力支持“好房子”项目建设。推进“好房子”项目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鼓励发展康养地产。康养地产项目配套的康养服务设施(以下称“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按照650平方米/千人确定。鼓励相邻且住宅超过1000套的康养地产项目联动开发,统筹配置、共建共享健康服务中心,最小面积为3500平方米。其他项目配套的健康服务中心最小面积为1000平方米。鼓励新出让土地建设康养地产项目,按标准配建的健康服务中心计入容积率,在开展地价评估时不计土地价值;健康服务中心由开发企业自持运营,建成后不得改变规划使用用途,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抵押。支持利用存量房地产用地建设康养地产项目。可结合其实际康养功能等条件差异化调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降低至30%,其中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投资为主的降低至60%。水、电、气、暖按规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

(三)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原拆原建试点项目中,可弹性控制规划指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增设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二、降低居民租购门槛

(四)优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初婚初育家庭优先申购,将人才的学历要求放宽至专科及以上,在青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申请准入不受户籍限制。

(五)降低市民租房成本。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调整为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区(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企业定向分配的房源,准入条件可进一步放宽,面向紧缺人才分配的,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按套或间出租,由企业在配租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申贷门槛。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余额倍数,扩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范围,探索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三、强化群众住房保障

(七)开展支持农村居民购房试点。优化住房供给,鼓励房企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给予价格优惠,购房的农村居民,无需迁移户口,与城镇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其在原户籍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以上政策在莱西市先行试点,后续逐步推广。

(八)做实人才安居服务。市、区两级可根据产权型和租赁型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对经首次集中分配后的剩余房源,按月进行常态化分配,满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

(九)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缴纳、物业费等住房消费支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扩大“代际互助”范围,支持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统筹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健全网络生态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数据解读和行业自律,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网上违法违规及恶意唱衰等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优化涉企精准服务

(十一)加大“白名单”项目支持力度。稳定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借新还旧”支持“白名单”项目到期贷款接续,建立金融机构债权保护机制,依法对“白名单”项目账户、资产进行审查甄别,不得因项目续建工作之外的原因冻结、扣划金融机构为支持“白名单”项目建设施工提供的新增贷款、发放的并购贷款等账户及其资金。

(十二)优化租赁型人才住房转化流程。允许符合条件的租赁型人才住房取消分配环节,结合企业意愿和市场需求,按程序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商品住房等。

(十三)优化规划设计和装修方案。已开工未建成的租赁型人才住房经批准转化为可售房源后,具备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条件的,可申请调整户型设计方案;尚未完成装修的,可申请调整或取消装修方案。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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