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酸奶里喝出螺丝?多次沟通后光明乳业赔200元 律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最低赔1000元
大众新闻 2026-05-15 09:13:14
消费者购买光明酸奶后“喝出”螺丝,遂即联系光明乳业售后反馈情况。多次沟通后,光明乳业赔偿消费者200元。律师认为,这种情况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最低赔1000元。

近日,来自青岛的王军(化名)向大众新闻记者讲述了购买光明酸奶的经历。3月22日,王军在当地超市购买了一瓶光明酸奶,却喝出一股铁锈味,他将酸奶倒出后,发现瓶内有颗螺丝,随即联系光明乳业售后反馈问题。
“他们说我没有拍摄开盖全过程,所以一直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王军说。

(图片说明:王军购买光明酸奶的发票凭证)

(图片说明:涉事产品酸奶外包装)

(图片说明:食用过程中发现异味,将酸奶倒出到其他容器后发现疑似螺丝的异物)
5月7日,大众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光明乳业售后服务热线求证。5月8日,光明乳业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刘女士答复称:经排查,设备没有此款螺丝,而且此事已解决,详情可联系消费者。

(图片说明:对于处理结果,光明乳业方面称可联系消费者了解)
针对刘女士的答复,大众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到王军,对方表示,确实已于3月底收到光明乳业的200元赔偿。
山东秉乾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表示,包装酸奶中混有螺丝等异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情形,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除可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同时,涉事生产经营者应实行首负责任制,不得推诿。
(大众新闻记者:许阳 李振兴 视频:高欣雨)
责任编辑:张晓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