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 5类重点液态食品应办理相关证明

望岳新闻    2026-05-16 09:55:11

望岳讯 5月15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的通告。据悉,我市将于2026年5月15日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正式开展线上许可证件办理工作,5类重点液态食品应办理相关证明。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活动,泰安市将于2026年5月15日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正式开展线上许可证件办理工作。本次实施范围包括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5类重点液态食品(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道路散装运输的,自2026年7月1日起,应当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相应的《运输容器证明》后,方可开展相应运输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无需办理准运证。

根据通告内容,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实施,由县级相应部门具体办理。其中,线上方式申请人可在泰安市政务服务网搜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或在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快捷服务——统一行政许可服务平台”,通过相应办理入口填报相关数据内容并提交申请。线下方式各相关许可部门均提供线下现场指导帮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本次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信息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记者:徐文莉

责任编辑:李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