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讲堂 | 守护青春净土,拒绝毒品文身
山东法制报 | 2026-05-19 16:23:51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作为法治副校长,我必须严肃地、也带着长辈的关心,和大家聊聊毒品和文身这两个话题。我们要搞清楚,为什么毒品是绝对的“禁区”,为什么未成年人文身不仅仅是个人“小事”,以及触犯这些底线后,法律会如何惩罚,人生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别让“好奇心”毁了你
同学们,现在的你们正处于好奇心最旺盛的年纪,对新鲜事物充满了探索欲。但是,有一种“新鲜事物”是绝对不能尝试的,那就是毒品。随着犯罪手段的翻新,毒品的伪装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先认清它的“真面目”。
第一,新型毒品的伪装与陷阱
传统的海洛因、大麻大家可能都知道要躲着走,但现在更可怕的是“新型毒品”。它们往往披着诱人的外衣,混迹在我们熟悉的地方,它们有的毒品被做成了“跳跳糖”“奶茶粉”“果冻”甚至“巧克力”的样子。有的看起来像“邮票”(LSD),有的像普通的“电子烟油”(大麻电子烟)。
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年仅16岁的女孩小雅(化名),原本是个乖巧学生,却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所谓的“朋友”。一次聚会中,对方神秘地拿出一些色彩鲜艳的“糖果”,鼓吹说这东西能让人“忘记烦恼”“特别快乐”。小雅看着像零食一样的“糖果”,心里防线松动了。在同伴怂恿下,她怀着“试一试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吞下第一口,却就此坠入深渊。短短时间内,她学业荒废、性情大变,为了那虚幻的“快乐”不惜偷窃家中财物。当父母发现真相时,一切都已无法挽回,那看似无害的“糖果”不仅吞噬了她的健康与未来,更让她在漫长的戒毒之路上饱受煎熬。
同学们,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毒品往往就藏在所谓的“朋友”手里。永远不要因为好奇去触碰未知的物质,永远不要因为面子而喝下陌生人给的饮料!
第二,警惕商圈诱惑,远离高危场所
同学们,随着商圈经济的发达,各种娱乐场所琳琅满目,这对大家既是享受,也是一种考验。在这里,我必须特别提醒大家:
坚决远离“禁区”:KTV、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是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这些地方人员复杂,往往是毒品交易和暴力犯罪的高发地。千万不要因为觉得“热闹”或“好玩”而偷偷溜进去,那里可能就是深渊的入口。
文明参与“体娱”:在台球厅等体育与娱乐功能并存的地点,大家要培养健康的运动习惯和娱乐方式。不要为了所谓的“义气”或“合群”参与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学会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护好自己。
记住:毒品交易和滥用往往发生在这些复杂的环境中,法律不会因为你的无知或身处环境而免责,一旦触碰红线,等待你的将是无法挽回的法律审判。
拒绝盲目文身——别让“一时酷”变成“终身悔”
说完了毒品,我们再聊一个看似很“潮”,但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的问题——文身。
网络上、影视剧里,很多“酷哥”“辣妹”身上都有花花绿绿的图案。这导致很多同学觉得文身是个性的象征,是成熟的标志,甚至是一种“社交货币”。于是,趁着父母不注意,或者为了跟风,偷偷跑到街边的小店去文身。
但是,同学们,你们可能不知道,文身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仅仅是“花钱买图案”那么简单,它背后藏着巨大的健康风险和法律限制。
第一,文身对身体的伤害是不可逆的
文身的本质是用针刺破皮肤,将墨水注入真皮层。这个过程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感染风险:如果文身店的器械消毒不严格,可能会传染血液传染病。
过敏与病变:有些劣质的文身墨水含有重金属,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溃烂,甚至诱发皮肤癌。
难以清除:很多同学觉得“以后后悔了可以洗掉”。大错特错!洗文身比文身更痛苦,且很难彻底洗净,往往会留下难看的疤痕。
第二,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国家已经出台专门的规定。2022年实施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如果你是未成年人,任何给你文身的店家都是违法的,都要被查处。
第三,文身是未来职业的“拦路虎”
这才是最让很多“文身少年”后悔的地方。当你成年后,想要报效国家、服务社会时,文身可能会剥夺你的资格。
参军入伍: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文身,均不合格。
报考公务员:很多特殊岗位(如警察、法院、检察院等)对形象有严格要求,明显的文身会导致政审不通过。
就业限制:空乘、外交、大型国企等单位,通常也不允许员工有外露的文身。
追求个性没有错,但要在法律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或盲从,给身体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文身不是简单的时尚,它具有不可逆的健康风险,更可能成为未来求学、就业的“拦路虎”。
同学们,今天我们聊了两个重要的话题:毒品会摧毁身体与自由,文身可能断送前途与梦想。法律底线碰不得,毒品文身沾不得,遇到困难躲不得。希望你们把警示刻在心里,用理智拒绝诱惑,用法律保护自己,珍惜青春时光,远离违法犯罪,平安成长,拥有光明灿烂的未来!
(作者为泰安市东岳中学法治副校长、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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