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检察院:薪火四十载,“检察蓝”护苗守初心

地方法治 |  2026-05-20 13:47:13

王均生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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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载风雨兼程,四十载初心不改。从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到凝聚“六大保护”合力织密安全防护网;从常态化普法厚植法治土壤,到宽严相济精准帮教迷途少年。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检察履职守护成长,以司法温度护航未来,用一份担当务实、温暖有力的答卷,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一、守正笃行,筑牢未检工作根基

自未检工作起步以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紧跟全国未检发展步伐,严格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办案模式。2013年3月份,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面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专办、专案专审、闭环办理,牢牢守住办案质量底线;2019年5月份,顺应机构改革要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整合纳入第二检察部,聚焦校园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

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高素质专业队伍建设,作为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1人被团省委、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表彰为“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1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所制作的审查报告被评为优秀审查报告。

二、协同共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持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社会支持体系、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等多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实现协同治理。为推动各项机制落地见效,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专题座谈会,邀请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租车、娱乐场所有偿陪侍等行业乱象,明确责任分工,探索治理路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深化一案多查工作模式,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深挖案件背后社会治理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堵塞漏洞。聚焦校园安全、违规租车等薄弱环节,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防范化解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

三、多维普法,点亮未成年人法治心灯

高标准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摒弃传统单向灌输式普法,从硬件升级、课程优化、部门联动三个维度全面打造综合性普法阵地,创新推出互动体验、沉浸式研学、情景化普法模式。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法治与安全融合宣教,设立消防安全教育角,邀请消防人员开展专业知识讲解和应急避险演练,全面提升青少年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学生担任“模拟小检察官”“小小讲解员”,通过“学子讲解+实地模拟+互动学习”的模式,让青少年从被动听法转变为主动学法、自觉用法。

聚焦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远离违法犯罪等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普法,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法治宣讲,近五年来深入中小学、职业学院、专门学校等院校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覆盖师生1万余人次,有效提升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多次被《人民法治网》《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经验做法。

四、温情办案,助力少年回归之路

坚持严管厚爱、分层分类、精准帮教,全面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用心用情矫治行为偏差、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在办理巩某某盗窃案时,博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案件事实、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社会调查结果,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考虑巩某某辍学失管、行为偏差较大,易受不良风气影响,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将其送入淄博市专门学校接受专业化矫治教育。办案期间,检察官定期跟踪回访、开展心理疏导、进行法治引导,全方位开展帮扶帮教,经过悉心教育引导,巩某某彻底改掉不良生活习性,法治观念、规则意识明显提升,精神面貌积极向好,成功走出成长迷途,顺利回归家庭、回归校园,以司法温情照亮迷途少年回归之路,真正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四十年是历程,更是新的征程;是里程碑,更是新的起点。未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护苗初心、勇担检察使命,以更专业的履职、更务实的举措、更深厚的温情,深耕未检主业,筑牢护未屏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向阳生长。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王均生 通讯员 李锦秋 刘飞飞)

责任编辑:王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