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6年济宁市高考中考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20 08:42:18原创
济宁市各高考、中考培训机构:
高考中考,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正公平,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维护考试公正,防范手机作弊及替考等舞弊行为,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写信给你们。
一、熟知高考考情,做好宣传提醒。全市高考、中考均在国家标准化考点考场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1+2+1+N”次安检,即考点门外的1次诚信安检,考点封闭区入口、考场入口的2次人工安检,智能手机安检门的1次安检,及考生坐定后考前和开考后考场内的N次随机安检。考生将接受身份验证、金属探测、无线耳机探测、手机信号屏蔽、电子监控、智能安检等高科技防作弊仪器检查,考场内已安装智能巡查系统,可对考生作弊行为进行智能分析。省、市、县、考点四级全部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视频监控与电子监考巡考机制,省、市、县、校四级巡视检查人员将进行全程巡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作弊行为。
二、坚持正面引导,加强诚信教育。要教育参与贵机构培训的所有考生,严禁将书包、书籍、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手机)带入封闭区、考场。不得错误引导考生如何替考、如何将手机等带入考场、如何偷换考生试卷、如何用手机拍照、如何将图片传出场外等作弊行为。要加强对你所辅导考生的正确引导,不要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要积极传递正能量、弘扬正流量。要认真进行考试诚信法纪教育,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高考考试规则》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到安心备考、诚信应考、守法参考。
三、规范办学行为,告诫考生守法。非法购买或获取试题、答案的行为属严重作弊行为,不仅要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所有相关人员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请不要向考生兜售所谓“考题”“答案”、智能眼镜、无线耳机或针孔摄像机等“作弊工具”,更不要鼓动、组织考生参与考试作弊。一旦发现顶风而上、引导考生违法作弊犯罪的,我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务必向考生讲清后果:凡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试部门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涉嫌违法的,将由考点或考试机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就办理考试作弊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追究。如有涉考问题反映,可及时报警,或拨打我院举报电话:2351656。
衷心希望你们叮嘱考生自觉遵守法纪、履行诚信承诺,放弃作弊幻想、守法安心参考。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心用情,全力以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公平和温馨的考试生态圈。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祝广大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尹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