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汛情造谣博流量?依法处罚!
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号 2026-05-20 09:18:24
近日
湖北遭遇持续强降雨
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汛
然而
就在这关键时期
几条“事发武汉”触目惊心的视频
在社交平台传播


网传视频谣称
城区积水严重、车辆被淹
迅速引发网民关注与焦虑
经武汉警方核实
相关内容均为谣言
不实信息的典型案例
↓↓↓
5月18日清晨,网民许某在一网络社交平台发贴文称,“武汉特大暴雨引发水漫大街”,并附上街头淹水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当地居民恐慌。
经核实,发现涉事地并非武汉。
据许某交代,为博取流量,其故意将外地过往暴雨积水的网络视频篡改为武汉雨情,随意编造不实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许某给予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在湖北襄阳
也出现了此类汛情谣言

发布者从互联网搜集
外地及往年的暴雨受灾视频
剪辑拼接后
编造成本地汛情虚假信息
只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流量之上没有免罚金牌
哗众取宠终将付出代价
网警提醒
一、防汛救灾中的谣言类型

• 虚构数据型
捏造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数据。
• 旧闻翻炒型
修改灾害图文时间,当作近期事件扩散。
• 伪造救援型
虚构场景,冒用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
• 夸大其词型
对真实事件添油加醋,扰乱视听。
二、谣言的危害

01 对社会及公众影响
• 牵制社会注意力与救援资源,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生活秩序。
02 对防汛救灾工作影响
• 干扰救援部署,影响防汛救灾工作。
03 法律后果
• 造谣行为触犯法律,承担相应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相关规定。
三、应对措施

01 权威部门
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以正视听。
02 网络平台
履行责任,加强审核,及时处理谣言。
03 网民受众
提升辨别能力,不信、不传未经证实信息,关注官方发布,学习识别谣言技巧。
网警普法小知识


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