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股份被行政处罚56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0 09:50:2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5月7日,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水股份”)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杭州市税务局。

内容显示,浙水股份的违法事实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处罚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其罚款564727.51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税一稽罚﹝2026﹞87号。

据浙水股份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的企业集团,前身为浙江省水电建筑第一工程处。公司目前拥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九项施工资质和河道整治、城市防洪、水库枢纽等三项水利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1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荣策,大股东为林道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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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