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食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曝光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0 15:24:53
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岱岳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对该行动部分案件进行曝光,旨在有效监督并督促相关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一、泰安市岱岳区某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6年5月,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岱岳区某麻辣烫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一名员工正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加工操作,现场无法提供该员工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当事人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某鸡公煲店网上未公示菜品原料及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案。
2026年5月,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某鸡公煲店网上未公示菜品原料及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执法人员到泰安市某鸡公煲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络餐饮服务美团店铺中未公示线上菜品名称为“撒尿牛丸/5个”的食品原料名称,且使用不含牛肉成分的佳士博牌闽南撒尿肉丸作为线上菜品“撒尿牛丸”和线下菜品“牛肉丸”的食品原料,对两种菜品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岱岳区某食品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4月,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市岱岳区某食品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当事人生产的云南罗平小黄姜粉经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Q/STY 0002S-2023《代餐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岱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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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