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这些违法事实,广州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半年被罚9次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0 16:28:0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5月13日,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显示,广州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的违法事实为:处罚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粤ABD283中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3月16日在广州市南沙区湾晟南一街12号前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驾驶员为何某锋,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其他材料、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对此,处罚机关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内容:责令停止经营,处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3190033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自2025年12月起,截至发稿,半年内广州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已有9条可查行政处罚记录,违法事实多涉汽车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运营、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等。

如在5月6日,其曾因如下违法事实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罚款0.8万元:处罚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粤ACA2989出租车于2026年3月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新路广州白云站东广场前有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运营的行为,驾驶员为王某建,以上事实有原案件资料、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回证相关材料、其他材料等为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3250027号。

2月26日,其还因如下案由被罚0.3万元:处罚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粤ABD283中型普通客车于2025年12月23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广州绕城高速鱼窝头收费站出口有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行为,驾驶员为何某锋,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其他材料、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为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6﹞1(2025)12310003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12895.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亮。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其大股东为广州智驾未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广交天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认缴额11098.6万元;另一股东为广州如约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额1797.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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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