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见“花”起意 邹平公安依法查处盗窃绿化花卉案

平安邹平 韩金枝   2026-05-20 09:05:32

近日,赵先生在开展日常城市绿化带养护作业期间发现,该区域内数棵月季花无故缺失,疑似被人盗挖,当即报警求助。接警后,黄山派出所民警联合追影工作室迅速行动,调取沿途监控,循线追踪,通过细致排查和信息对比,快速精准锁定嫌疑人活动轨迹,因村内住户密集、排查难度大,警方启用无人机科技赋能空中巡查,很快找到被盗花卉。

经查,王某、刘某某出于对月季花的喜爱,趁夜间无人,私自盗挖公共绿化带月季花,涉案价值500元,已构成盗窃违法行为,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君子爱“花”,应取之有道,公共景观花卉属于公共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损毁或盗窃,私自将城市公共景观花卉占为己有,不仅破坏城市绿化景观,损害文明形象,更是违法行为,切勿见“花”起意而触碰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韩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