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聚力档案数字化赋能 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地方法治 | 2026-05-21 16:18:43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近年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在服务检察中心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将档案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聚力攻坚,务实推进,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标准规范、利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数字档案体系,有效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点定位,夯实数字化根基
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工作,将其纳入全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档案数字化建设全面纳入办公室“齐心办”工作品牌重点内容,以品牌引领业务、以业务夯实品牌,全力推动档案工作从传统实体保管向数字化、智慧化服务转型升级。二是加大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高标准建成标准化档案库房和数字化加工场所,全力保障档案数字化加工、软硬件配置更新及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三是建强专业队伍。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干中学练”等方式,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内勤的培训,提升全员数字档案意识和操作技能,建成一支既懂档案业务、又精通数字技术的复合型骨干力量。
聚焦资源建设,强化数字化应用
坚持“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原则,全力推进各类档案资源的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制定详细的年度扫描计划,按照“分步实施、应扫尽扫”原则,优先对利用率高、价值重要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加工。截至目前,已完成库存纸质档案数字化106500卷4680件,数字化率达100%,为后续深度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规范日常文件归集暂存管理。坚持提前规范前端管理,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公文材料、办案文稿、会议资料等电子文件,实行分类整理、专人保管、分盘备份、集中暂存模式,统一规范保存格式、命名标准和存储路径,建立电子文件资源台账,为标准批量完成规整归档、系统入库,实现平稳衔接、无缝过渡。三是加强档案深度应用。坚持需求导向,以用促建,让“沉睡”的档案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实现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档案目录及全文信息在内部终端的精准检索、基础浏览与打印输出,有效缩短查档等待时间,提升基础工作效率。
筑牢安全屏障,守牢数字化底线
牢固树立“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始终将安全管理贯穿于档案数字化全过程。一是强化制度先行保障。制定《档案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数字化加工、数据传输、存储管理、权限分配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与操作规范,为档案安全管理提供刚性制度遵循。二是夯实技术防护基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对数字化档案材料实行物理隔离管理,配备专用存储设备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定期开展漏洞排查与安全评估演练,有效防范数据丢失、病毒入侵等风险。同时,实行严格的账号权限管理与操作日志登记,确保数字化档案查阅、打印等行为可追溯、可管控。三是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涉密档案管理、数据备份恢复、应急处置等配套制度,建立应急响应预案,提升突发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定期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数字化加工场所、设备运行、数据存储介质、账号权限等风险点,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督管理,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绝对安全。通过聚力档案数字化建设,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实现了从“传统保管”向“智慧服务”的深刻转变,数字档案赋能检察履职的成效逐步显现。
下一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与应用创新,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档案信息深度标引、知识图谱构建、智慧辅助办案等方面的应用,持续释放档案数据潜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档案力量”。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田碧野)
责任编辑:王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