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术观点(2026.6)

青年记者 |  2026-05-25 07:56:12 原创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编译者:田香凝(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副教授、中国特色新闻传播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沫潇(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北京中外文化交流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来源:“青年记者杂志”微信公众号

导 读:

“国际学术观点”栏目每月摘编来自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的最新观点。本期摘编的6篇文章包含生成式AI治理、媒体基础设施伦理、政治传播策略、人工智能事实核查、公共传播变迁、媒介化的祖父母养育等主题。



1.治理生成式AI如何借鉴社交媒体治理经验

在人工智能迅速融入政治、经济与文化各领域之际,其治理框架却远落后于技术扩散。在此背景下,发表在2026年第6期《信息,传播与社会》(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 Society)的一篇论文回顾了社交媒体治理的经验教训,为生成式AI的治理提供镜鉴。

作者指出,社交媒体与生成式AI存在三方面关键相似性:二者均为“自动化媒介”(automated media),商业模式皆建立在第三方内容创作之上,且都具有深远的民主影响。基于治理社交媒体的经验,文章提炼出五项生成式AI治理的重要原则:第一,警惕“创新的神圣化”(valorization of innovation),过去“快速行动,打破常规”(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的理念使社交媒体在迅速发展时期未能很好地平衡公共利益,生成式AI的治理同样不可将创新凌驾于伦理考量之上。第二,拒绝赋予算法系统过多的言论自由,以往对社交媒体算法推荐内容的保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有害信息泛滥,生成式AI基于其他语料生成“自有言论”的特点将使这一局面更为复杂。第三,将社会责任置于治理核心,而非寄希望于企业的自发善举。第四,认清自我规制(self-regulation)的局限性,社交媒体时代的经验表明,企业自愿承诺远不足以遏制虚假信息、仇恨言论与选举操纵等危害。第五,建立专门监管机构,避免出现治理权责分散、无人真正负责的困境。文章呼吁,生成式AI治理不应重蹈社交媒体治理的覆辙,而应以更审慎、更具社会责任感的框架迎接这场技术变革。

文献来源:NAPOLI P M, ADI S. On Moving Fast and Breaking Things?. . .?Again: Social Media’s Lessons for Generative AI Governance[J].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 Society, 2026, 29(6): 1912–1928.

2.媒体基础设施伦理

如今的人工智能已经不再是新闻生产的辅助工具,而是构成了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绝大多数媒体机构在技术选择上越来越依赖少数几家大型科技公司,比如OpenAI、谷歌、微软等。然而,媒体选择使用谁的AI、什么样的云服务、哪一种推荐算法,可能会影响受众的注意力、数据隐私和信息多样性。在此背景下,2026年4月的《数字新闻学》(Digital Journalism)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新闻业应当扩展职业伦理的边界,将“技术选择”纳入其中,形成一种新的“基础设施伦理”。

作者通过分析行业报告、伦理指南与法律框架后指出:媒体对数字技术的选择,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民主后果的编辑决策。因此,新闻职业伦理必须将“负责任的技术采购”纳入其中,媒体不能只关心“如何用AI”,更应审视“用谁的AI”,因为真正的技术伦理始于选择阶段。

基于此,作者进一步提出三项行动呼吁:第一,媒体应集体推动价值观导向的技术创新,而非被动接受大型科技公司的产品逻辑;第二,国家须履行积极义务,通过政策与资金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媒体创造真正的技术选择空间;第三,新闻伦理研究应超越AI使用层面的操作规范,更多关注技术选择所带来的长期民主后果。

文献来源:HELBERGER, N. Infrastructures of Media Freedom: Expanding Journalism’s Ethical Horizon[J]. Digital Journalism, 2026(04):1–11.

3.媒介框架视域下政治传播策略的跨国研究

在媒体深度影响政治的时代,政治行为者的传播策略能否有效触达选民,不仅取决于其言论能否吸引媒体报道,还取决于记者以什么样的框架解读这些信息。《新闻》(Journalism)2026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论文基于比较竞选动态项目(Comparative Campaign Dynamics project)的数据,对10个欧洲国家16次大选中的1920篇报纸文章进行了内容分析,系统考察了何种类型的竞选传播更易招致记者的负面框架(negative framing)。

研究者基于竞选传播功能理论(functional theory of campaign communication),将政治行为者的言论按两个维度分为六类。第一个分类维度是自我导向(self-directed)型言论和他者导向(other-directed)型言论;第二个分类维度是看言论属于议题相关(issue-related)、品格评价(character assessments),还是跟议题关联的品格评价(issue-related character)。研究发现,自我导向型言论,尤其是美化自我的言论更易被记者以负面框架报道,而攻击对手的他者导向型言论则更易被中立报道。这意味着,负面竞选言论不仅更吸引媒体注意,还能以较少被记者扭曲的方式抵达选民。此外,执政党与民粹主义政党的言论更易被负面框架化,但消息类型的影响模式在各政党类型间一致性较高,表明记者对不同类型政治言论的态度具有跨党派的稳定性。

该项研究对政治行为者具有重要启示:使用他者导向的负面竞选言论和议题导向的言论是相对安全的传播策略;而自我宣传式品格传播虽受选民欢迎,却易触发记者的质疑,因为在面对政治行为者的自我美化时,记者的“看门狗”角色可能被激活。该研究也为理解媒体逻辑如何塑造竞选传播策略提供了跨国实证依据。

文献来源:BENE M, FARKAS X. Go Negative to Be on the Safe Side! A 10-Country Investigation of the Link Between Journalists’ Negative Framing and Political Actors’ Strategic Communication[J]. Journalism, 2026, 27(5): 1344–1363.

4.人工智能事实核查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日益融入新闻业,事实核查这一高度依赖公信力和专业判断的领域也开始引入AI工具,用于自动识别虚假信息、交叉验证来源等。然而,一个关键问题随之而来:新闻机构是否应当向公众披露在事实核查过程中使用了AI?2026年4月的《广播与电子媒介杂志》(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作者招募了393名参与者,进行了一项随机分组实验。参与者被随机分配到以下四种条件之一:无披露组,事实核查文章中未提及AI使用;简单披露组,仅说明“我们使用了AI事实核查工具”;详细披露组,具体说明AI的角色、人工复核流程及最终编辑责任;第三方披露组,文章本身未披露AI使用,但随后由一家虚构的监督机构发布报告,揭露该媒体使用了AI而未公开。

研究发现,在事实核查中披露AI使用,非但不会损害信任,反而可以通过详细说明来增强信任。具体而言,简单或详细披露AI使用,均未降低受众对信息、作者或来源的信任,尤其,详细披露可以显著提升参与者对作者和来源的可信度。与此相反,最大的信任风险来自第三方披露,即媒体未主动公开,事后被外部揭发——这会严重违背受众对透明度的预期,大幅降低各项可信度。

作者指出,主新闻机构应超越“是否披露”的二元选择,更应建立关于“如何披露”“披露什么”的清晰规范。 详细、主动、透明的披露不仅不会吓跑受众,反而能够通过增强感知透明度,提升他们对事实核查作者和机构的信任。

文献来源:CHUNG, M., CHOI, J., & JONES-JANG, S. M. To Disclose or Not to Disclose: How AI Use Transparency Increases Trust in Fact-Checking[J]. 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 2026(04):1–17.

5.公共传播变迁的整合性理论视角

在数字媒体深度嵌入公共生活的当下,关于公共传播变迁(Public Communication Change, PCC)的理论解释常陷于“技术决定论”与“行动者偶然性”的对立之中。为超越这一固有理论范式,发表在2026年第5期《新媒体与社会》(New Media & Society)的一篇论文提出了“结构-行动者模型”(Structure-Actor Model),为理解公共传播变迁何以既受结构约束又具开放结局的现实提供了新解释框架。

论文指出,既有研究对公共传播变迁的认知往往过于狭隘,要么强调宏观结构(如算法、平台经济、政治制度)对传播变迁的决定性影响,要么突出微观行动者选择与行为的偶然性。论文主张这两种逻辑并非互斥,而是同时在多层级互动中运作。为此,研究者以“托马斯定理”(Thomas theorem)为理论起点,构建了一个融合时间动态、结构转型与行动者决策的三层模型。

该模型的核心机制如下:宏观结构变迁(如算法推荐系统的普及)塑造了行动者所感知的“现实情境”,行动者据此做出策略性决策并产生行为,而这些行为的累积效应反过来又重塑了宏观结构,形成一个自反性循环。在此过程中,即使行动者明知某些认知缺乏充分的实证支持,也可能出于制度激励、职业惯例或政治策略而选择“如其所信地行动”。恰如“过滤气泡”这一在实证证据上存疑的说法,却切实推动了平台监管立法和行业自律倡议的提出,最终切实地改变了传播环境。

据此,论文认为,研究者应当追踪结构条件如何影响行动者的认知框架与行动空间,以及这些行动如何反向结构化传播生态。该模型为公共传播变迁研究提供了兼具决定论与偶然论、宏观结构与个人能动性的辩证分析工具,对于理解新技术语境下的传播生态演化具有理论整合意义。

文献来源:MüLLER P. Explaining Public Communication Change: A Structure–actor Model[J]. New Media & Society, 2026, 28(5): 2144–2167.

6. 媒介化的祖父母养育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祖父母在孙辈的日常照料中扮演着越来越关键的角色。他们往往与子女同住,承担大量育儿责任。与此同时,智能手机已深度渗透家庭生活,儿童接触和使用手机的问题也成为代际矛盾的焦点。现有关于儿童手机使用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父母的中介行为,而少有研究关注祖父母的角色。针对这一问题,2026年3月的《儿童与媒体杂志》(Journal of Children and Media)发表了一篇研究。

作者对30位与孙辈同住的祖父母进行跟踪与访谈,并对访谈内容进行主题分析。研究首先识别出了祖父母对于孙辈手机使用的四种策略,包括:指导型,向孩子解释为什么不能玩手机;限制型,设定使用手机的时间和内容限制;回避型,通过“手机没电了”“坏了”等借口,间接减少孩子使用机会;互惠学习型,祖孙一起使用手机,孩子教祖父母操作,祖父母教孩子理解内容。研究还发现,智能手机改变了祖父母的育儿知识来源,他们会主动搜索健康、教育类信息,甚至关注网络育儿专家。其中,60岁以下较年轻的祖父母,更愿意尝试和验证新知识,表现出较高的媒介素养;而60岁以上的祖父母则对网络信息持怀疑态度,更信赖传统经验。

论文将共同养育框架从父母双人扩展至三代同堂的复杂情境,发现了调节儿童手机使用的新的中介策略,并挑战了“老年人普遍技术恐惧”的刻板印象。作者认为,家庭内部的数字媒介管理,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关系与权力的协商过程。人们需要理解祖父母的角色并非单纯的“辅助者”,而是在情感维系、知识整合和代际平衡中发挥着独特而复杂的作用。

文献来源:ZHOU, F., JIANG, Y., RUI, J. R., & LI, K. Mediated grandparenting: How smartphones are embedded in Chinese grandparents’ coparenting practices[J]. Journal of Children and Media, 2026(03): 1–19. 

责任编辑: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