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2条强制性条文,城建设计旗下北京城建轨道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1 15:52:5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栏获悉,5月15日,城建设计(01599.HK)旗下的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城建轨道公司”)被行政处罚。

北京城建轨道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年1月29日,处罚机关对位于朝阳区甘露园站的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05合同段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城建轨道公司作为该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1.甘露园站C出入口与车站接口处电缆敷设在地面上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1条的要求;2.甘露园站C出入口与车站接口处编号为C3的三级配电箱,箱门与箱体之间的保护连接导体未连接,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1.1条的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2条技术标准,且违反2条强制性条文,可能造成触电等安全事故,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适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的规定。调查中未发现北京城建轨道公司有其他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处罚机关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20,给予该单位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2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秋林,由城建设计(01599.HK)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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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