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执”达·法润民心 步履不停——淄博市周村区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地方法治 | 2026-05-22 20:44:49
王均生来源: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5月21日,淄博市周村区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5人、警车8辆,拘留被执行人9人、拘传3人,执行完毕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9件,执行到位金额11万余元。

张某与史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史某一直拖延报告财产,且经周村区法院多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执行干警在史某家中采取拘传行动时,其以关门换衣服为由,要求执行干警在门外等候。其间,史某配偶企图借拿衣服之际取走史某手机,删除部分聊天与转账记录,执行干警果断制止,并对其批评教育。拘传到院后,干警立即对史某手机进行了搜查取证,发现其使用的两个微信均以母亲李某某名义注册认证,并在交易记录中发现了部分金额较大的流水。在证据面前,经干警的释法明理以及严厉威慑,最终史某主动筹措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杜某某、赵某与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除扣划保全阶段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万元外,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在某人寿保险公司处有作为投保人的分红型保险产品,执行法院对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约2万元依法予以冻结。拘留到位后,王某某称上述保单投保于2011年,已累计缴纳保费4万余元并且附加有重大疾病保险,直接扣划保单现金价值对其影响较大,请求协商处理。经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维持冻结措施不变,暂缓扣划保单现金价值,由被执行人当场付款5万元,剩余款项每月支付至少5000元,最迟于2年内全部还清,该案达成执行和解。
刘某某与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暂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潘某近期常出现在周村区某餐饮店。拘留到位后,潘某称因前期生意失败,所欠债务较多,无力一次还款,本月才到该餐饮店工作,尚未发放工资,所以无法还款。餐饮店老板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表示可以先垫付5月份工资1000元用以还款,后期可由其每月直接支付潘某工资1000元至刘某某处用于还款。原来,刘某某与潘某及餐饮店老板均系朋友关系,相互间较为熟悉,因潘某长期不接电话才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此次刘某某了解到潘某确无能力一次履行,遂同意暂时每月还款1000元,待潘某经济状况好转后再另行协商新的还款方案。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坚决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不断提升执行办案效果,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王均生 通讯员 马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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