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爵摩托收海关18.81万元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1 21:56:50

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梅山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甬梅关缉违字〔2026〕165号。

当事人:浙江嘉爵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嘉爵摩托”)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6年1月6日,当事人委托宁波航成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摩托车散件一批,报关单号为310120260519957041,申报品名为“摩托车散件70%”,申报商品编号为8711100010,退税率为13%,申报数量为650辆,申报总价为266500美元(FOB价)。海关经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铅酸蓄电池、摩托车坐垫、摩托车脚踏板、摩托车泥板,数量依次为6350个、1250个、300个、530个,实际价格依次为47625美元、7500美元、600美元、1060美元;其中,铅酸蓄电池应归入商品编号8507100000项下,退税率为0%,摩托车坐垫、摩托车脚踏板和摩托车泥板均应归入商品编号8714100090项下,退税率为13%。当事人品名、商品编号、数量和价格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经计核,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货物的申报价格为人民币1880770.45元。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及时办理删改单。

科处罚款人民币18.81万元。

该公司官网显示,嘉爵摩托成立于1999年,位于台州市,是中国浙江省东部最早的摩托车生产企业之一。

本厂占地面积50000多平方米,拥有员工1000多人,高级工程师50多人。

公司产品涵盖踏板车、摩托车、发动机、塑料件、零配件等,我司拥有自己的发动机厂、注塑厂、3条流水线、设计研发技术中心、喷漆厂及电器件厂等,年生产摩托车30万台及发动机50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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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