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等5类特定意外事故纳入聊城灾害民生保险保障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2 08:13:56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结合新一轮政策周期部署安排,聊城市精准对接群众保障需求,强力推动2026-2028年实施方案落地实施,以更完善的保障体系、更高效的服务机制、更务实的惠民举措,守护千家万户平安,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月21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马月斌介绍,新一轮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聚焦群众最关切的灾害损失救助问题,进一步明确细化六大方面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保障内容更具体、赔付标准更清晰、救助力度更精准,全方位覆盖人员伤亡、房屋损毁、转移安置、饮水保障、抢险救灾等各类灾害场景,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保障。

一是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保障。针对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大风(龙卷风)、冰雹、雷电、寒潮、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草地)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给予15万元救助赔付;造成人员受伤的,每人医疗费救助赔付限额15万元;人员受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的,每人总救助赔付限额为15万元。
二是特定意外事故人员死亡保障。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高发的安全风险,将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5类特定意外事故纳入保障范围,此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给予4万元救助赔付。
三是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保障。针对自然灾害导致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的,每户救助赔付限额5万元(一次自然灾害过程中,同一户主名下多处房屋发生损毁的,按照1处房屋标准进行赔付)。政策同时清晰界定保障范围,无人居住房屋、车库、车棚、附属建筑物,以及用于生产、商业性质的房屋和违章建筑,不纳入保障范畴。
四是转移安置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针对政府组织开展的临灾避险转移、灾后转移安置人员,对其转移安置期间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医疗防疫、车辆交通等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保障,每人每天救助赔付限额100元。其中,临灾避险转移救助赔付时限,单次自然灾害不超过2天;灾后转移安置救助赔付时限,单次自然灾害不超过7天,保障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期间基本生活。
五是旱灾饮水困难救助保障。针对因干旱导致群众日常饮水获取困难、需要政府实施救助的情况,给予专项救助赔付,每人每月救助赔付限额120元,单次干旱灾害救助赔付期限不超过3个月。
六是抢险救灾人员伤亡保障。为激励保障一线抢险救灾人员,全力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针对在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准备及抢险救灾过程中,因参与救援工作导致伤亡的人员,给予保障赔付,切实为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群体提供坚实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对上述部分自然灾害保障范围的启动条件是:有关人民政府以及自然灾害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机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政策解读,市民朋友们可登录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陶春燕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