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办理业务通告

平安邹平 韩金枝   2026-05-21 15:52:25

  通 告

近期,邹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在对检测线监管工作中,发现邹平市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为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机动车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远程审核及监管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邹平市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机动车委托业务,起止日期:(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3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在此期间,车主可到其他机构办理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邹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26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韩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