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夏津:隔夜酒上头心虚,一脚油门硬闯卡点!拘!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22 11:17:02原创
近日,德州市夏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北外环路口设置检查卡点,开展常态化酒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南向北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准备接受酒精吹气检测时,驾驶员突然一脚油门加速强行冲闯执勤卡点后逃逸。

执勤民警立即联系辖区派出所一同上门追查,由于该男子不在家中,民警说明来由后家属同意劝说其投案。当天下午该男子来到辖区派出所投案,对其闯卡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该男子称,因前一天饮酒害怕被交警查出酒驾受到处罚,所以一时冲动选择强行闯卡逃逸。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酒驾、闯卡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及法律后果。该男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今大多数驾驶人都已达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共识,但不少人对“隔夜酒”的危害认知不足、心存侥幸,法律判断酒驾、醉驾的唯一标准是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酒后驾驶已然触犯法律,若刻意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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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规定,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任瑶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