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解邻里纷争
日照新闻网 2026-05-22 16:31:09
“这三亩六分地是我的,他找不到我哥,凭啥要占用我的地来抵租金?我不服,我要告他!”王强挥舞着手,激动地向法官诉说自己的委屈。因自家土地被李才占用并自行耕种,王强多次寻求村委会、派出所及司法所调解均未果,最终将李才诉至法院。
事情起因于王强哥哥的一桩土地租赁案。几年前,王强哥哥租赁了李才六分地,租期十年,年租金四百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中特别约定:若王强哥哥不支付租金,则从其承包地中划出同等价值的土地抵给李才。然而,租赁仅四年后,王强哥哥因躲避债务失踪三年,这期间租金分文未付,其原先租赁的土地也被其他债务人占用,李才无法要回。
“协议写得明明白白,租金用地来抵。这块地又不是王强自己的,是他哥哥的。不用这块地抵,那我这几年的损失怎么办?”李才认为,自己按协议内容占用土地合情合理,绝非无端侵占。
眼看矛盾愈演愈烈,迟迟难以化解。承办法官迟庆霞为查清来龙去脉,兼顾法理与人情,毅然决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在纠纷事发地进行现场调解,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
实地调查时,迟庆霞发现,王强哥哥租的李才的那六分地,比王强与哥哥名下的其他土地位置更优、市场价值更高——这为后续调解找到了关键依据。调解过程中,迟庆霞先劝说李才:“王强哥哥拖欠你租金,换作谁心里都有气,但未经王强同意就自行耕种他的地,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容易引发新的矛盾。”随后,她又耐心向王强解释:土地租赁有约在先,白纸黑字的协议,李才依据协议维护自身权益,符合契约精神。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因两块土地价值不同、无法等价交换,双方最终达成新协议:在租赁合约到期前,李才有权耕种王强与其哥哥共有的八分地。这份“以地换地”的协议,平衡了双方的现实利益,也化解了一场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
此次田间地头的巡回调解,是五莲县人民法院于里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定分止争司法“前哨”的生动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庭通过巡回调解已先后成功化解20余起纠纷,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司法方式,将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具体实践,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蕾 通讯员 王君鑫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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