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合规生产经营提醒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22 16:07:02原创
1.严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或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
2.严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使用非食品、过期、回收原料。
3.严禁标签、说明书虚假标注,严禁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严禁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直播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5.严禁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标签加贴、篡改的进口保健食品。
6.严禁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记录等追溯管理制度。
7.严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不按规定设置提示牌。
8.严禁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9.严禁销售免税店、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保健食品,相关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进入国内市场二次销售。
10.严禁将未注册、未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按保健食品宣传销售。
责任编辑:吕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