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行稳致远 ——《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实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25 10:57:02原创
海报新闻记者 吕海丽 日照报道
蓝色海洋是日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海上交通安全则是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底线保障,也是海洋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经日照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承载群众期盼、凝聚智慧的法规,从立项到出台,全过程彰显了人大主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鲜明特色,标志着日照海上交通安全治理迈入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了坚实法治屏障。
立法缘起:顺应大势,回应民盼
日照作为山东半岛重要港口城市与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海域辽阔、航运密集,船舶流量大、业态类型多、风险隐患突出。随着港口能级提升、休闲旅游兴起,商渔船交汇、危险品运输、新业态监管等挑战日益显现,传统管理模式难以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对群众呼声,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将《条例》列为重点立法项目,针对商渔船碰撞、休闲船舶规范、应急救援协同等痛点,系统构建全链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转化为可执行的法规条文,以良法守护平安。
人大主导:全程把控,广纳民智
《条例》被列为2025年一类立法项目,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联合政府部门深入港口码头、航运企业调研座谈,并借鉴外地经验。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实现代表意见征集全覆盖。草案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专程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沟通,累计吸纳合理意见百余条,数易其稿,精雕细琢。
审议把关: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始终。2025年8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围绕职责划分、航行安全、休闲船舶、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充分讨论。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吸纳审议意见,进行多轮集中修改与论证。2025年12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2026年1月,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2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条例》。全过程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日照地方立法中的生动实践。
践行法治:落地生根,守护平安
《条例》共六章四十九条,紧扣日照沿海气候多变、港口航运繁忙、休闲业态兴起的地域特点,不照搬照抄,突出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打造具有日照辨识度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治模式。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执法检查与跟踪问效,推动《条例》全面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渔村、进码头,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意识融入日常。
向海而兴,法治为基;护海安澜,使命在肩。当前,日照正全力推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向海图强的步伐更加坚定,守护平安的责任更加重大。《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为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港口航运高效运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吕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