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水产养殖暴雨防灾减灾技术指引
中国农网 2026-05-25 18:18:08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期各地出现强降雨天气,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水产养殖暴雨防灾减灾技术指引。
一、暴雨前预防措施
(一)密切监测气象预警。暴雨洪涝灾害到来前,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渠道,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量、降雨时长及预警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提前谋划,预判暴雨洪涝对养殖场所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性防灾预案。
(二)全面疏通排水系统。提前清理进排水渠道,清除渠道内淤泥、杂草、杂物,确保自家池塘排水畅通;同时重点排查周边区域,加固池塘堤坝薄弱段,防范外来洪水漫灌、倒灌入塘的风险。
(三)科学预降池塘水位。根据天气预报的降雨量提前排水。例如:预测降雨量达500毫米(相当于池塘新增50厘米水),则需提前排掉50厘米水位,严防漫塘逃鱼。
(四)及时加固和移动网箱。网箱养殖要提前加固固定绳索和网箱框架,及时清理网箱周边障碍物,防止网箱被冲走或冲垮。河口网箱养殖海参、大黄鱼等对盐度变化较敏感的品种,应提前将网箱移至外深海,远离入海口,转移过程中避免剧烈颠簸和密度过高。
(五)备足应急发电设备。针对高密度养殖及苗种繁育场,停电极易导致全军覆没。暴雨前必须全面检修发电机、水泵等设施,备足燃油,并进行空载试运行,确保停电后15分钟内能迅速恢复供电增氧。
二、暴雨中应对措施
(一)严防触电,确保人身安全。暴雨期间养殖区极度潮湿,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严禁盲目涉水巡查,必须巡查时应穿戴绝缘水鞋等防护装备;保证安全前提下可利用雨歇间隙进行必要巡查与补救,重点巡查堤坝、闸门、增氧机线路和网箱固定装置。
(二)果断停料,降低养殖应激。极端天气下水产动物极易产生强应激反应,降雨期间应全面停止投喂饲料,避免加重消化负担和水质恶化,待水质稳定后再逐步恢复投喂。
(三)及时增氧,预防浮头。暴雨洪涝发展过程中,随时巡查养殖池塘和养殖网箱,观察水质和水势变化情况,以及养殖水产品是否有浮头和应激现象。在养殖池塘中发现浮头,应及时打开增氧设施实施增氧,无机械增氧设备则可投化学增氧剂应急增氧。河道、库区网箱养殖要注意观察洪峰水位,及时将网箱拉到水质好、避风浪、远离泄洪道水域。
三、暴雨后恢复措施
(一)抢修道路,保障物流畅通。暴雨灾后第一时间的任务是清理淤泥、杂物,抢通养殖场内外道路,确保后续饲料运输、苗种调入及产品出塘等生产环节通畅。
(二)及时检查修复养殖设施,保障生产。暴雨洪涝过后,应及时检查养殖设施和水产品损失情况。对毁坏的池塘和网箱等生产设施要及时修复。养殖设施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捕捞,减少损失。对受损的电力线路、增氧设备、水泵等,需由专业人员检修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消毒调水,做好疫病预防。针对雨水可能带来的酸雨及地表污染物,应及时使用生石灰、漂白粉或碘制剂对水体进行消毒调水,避免灾后出现大规模的细菌性疾病;同时在饲料中适量拌喂维生素C等免疫增强剂,提高鱼体抗病力和抗应激能力。发现养殖水产品死亡,应及时打捞,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2022)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出售病死水生动物,避免出现水生动物疫情。
(四)打破分层,加大增氧力度。暴雨易导致池塘水体上下分层(表层溶氧高、底层溶氧低),需立即开启增氧机或使用化学增氧剂,增加水体上下对流,防止缺氧泛塘,增氧强度应较日常适度提高。
(五)精准评估,及时补苗复产。对逃逸或死亡的苗种进行准确盘点和损失评估。结合塘租、劳动力等成本核算,按照年初投苗计划倒推,抢抓农时迅速补放苗种,将空塘闲置损失降到最低。
责任编辑:安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