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视力检测竟成商业引流,教育部门别做“甩手掌柜”

洋葱快评 |  2026-05-25 18:52:59 原创

王学钧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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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园,可有些地方似乎并不怎么当回事。

在河南洛阳孟津区,一家校外眼镜店就打着视力检测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区内中小学校,不仅公开向学生发放带有店铺地址、电话等信息的眼镜布等物品,还在每张视力检查单上标注店铺名字、电话和到店复查提示。

涉事眼镜店显然已经违规。这不仅是因为它借校园视力检测之机,大发商业广告,大搞商业引流,更是因为,它只是一个做眼镜生意的商业店铺,不是正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校园视力检测的资质。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2022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即明确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据报道,涉事眼镜店是受当地一家医院的“委托”进校园搞视力检测的。这家民营医院从当地一家数据公司那里拿到了校园视力检测“业务”,因为自己无眼科、无专业设备、无专职眼科医生,转手把校园视力检测“委托”给了涉事眼镜店。而这家数据公司的“业务”又是从当地教育部门那里拿到的。当地教育部门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整合医疗机构”,为全区中小学提供包括视力检测在内的体检服务。

在多重“委托”的链条上,三个受“委托”方没有一个是具备校园视力检测资质的。但是,不仅每次“委托”都能丝滑完成,而且,如果不是有家长反映、有权威媒体介入,当地中小学校园都会“顺利”成为涉事眼镜店的营销场景。在这个过程中,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提供体检学生名单、学校场地并支付相关费用,各层受“委托”方则按照某种公开或不公开的约定获取各自的利益。

当地教育部门不是不可以把校园视力检测事宜“委托”给某个机构,可也得严格把关,尽到监管之责,不能做“甩手掌柜”。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从这个角度看,当地教育部门第一步就走错了。无论如何,都不应把校园体检这样的事“委托”给一个并无相应资质的数据公司。

退一步讲,就算第一步走错了,如果能在随后的过程中认真履职严格监管,而不是任由被“委托”方自作主张,也不至于一错再错,一直错成最后这个样子。

事情曝光之后,当地教育部门“第一时间”约谈了涉事眼镜店和涉事医院,要求其立即停止校园视力检测。这是理所当然。只是,谁来约谈当地教育部门呢?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责任编辑: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