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通报:该校一名已毕业硕士研究生伪造入学材料,学历学籍一并撤销

极目新闻    2026-05-25 23:48:33

近日,西南大学美术学院发布公告,该校一名已毕业一年多的硕士研究生,因在学校招生中伪造申请材料,将被撤销教育硕士学历证书,并取消其研究生学籍。5月25日,该校美术学院教学办一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学校因无法联系上本人,特发公告送达。

5月22日,西南大学美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称,黄某系该校美术学院2019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于2019年7月入学,2024年12月单独毕业,取得学科教学(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经调查核实,黄某在学校2019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中,伪造申请材料,违反学校及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17〕496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拟给予黄某撤销教育硕士学历证书并取消其研究生学籍。

公告上写明,由于难以联系上本人,无法直接送达本拟处理决定,特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黄凯若对此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5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校美术学院教学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多方联系黄某无果,特发公告送达。关于黄某及其导师的信息,以及他当年为何能用伪造的申请材料入学,目前不方便透露。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图片来自学校官网)

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分别由学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学生工作组查阅本单位研究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规定还明确,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研究生,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