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与年长7岁离异女子相恋后因88.8万彩礼分手,追讨12万花销无果,律师回应
新闻晨报 2026-05-26 18:15:14
嘉兴的郭先生结识了一位离异的老板娘,这位女士比他年长7岁,两人已确立恋爱关系。然而,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当谈及婚嫁彩礼事宜时,女方提出了高达88.8万元的彩礼要求,这令他感到难以负担。双方陷入争执,僵持不下,均无意退让。最终,双方的关系走到了尽头。郭先生希望能够追回在恋爱期间为女友所花费的12万元。

郭先生透露,他今年25岁,去年4月,一次偶然的网络邂逅,让他与嘉兴的顾女士结缘。郭先生本人曾在俄罗斯深造,而顾女士亦曾踏足莫斯科,两人因共同的经历而拥有诸多共鸣之话题。

郭先生说,两个月后他回国专门来了一趟嘉兴,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对方离异未育,有房有车,还是老板娘。
郭先生坦言,在这段姐弟恋中,自己并未获得物质回馈。身为在校学生,他平日里省吃俭用,却在女友身上开销不菲。恋爱期间,购置礼品花费近4万元,转账金额达8万元,累计支出超12万元。他还透露,每月仅为对方点外卖就要花五六千元。靠着留学奖学金和兼职收入度日的他,曾被对方以缺乏安全感为由,要求交出全部存款。


随着毕业临近,也为了跟顾女士在一起,去年年底,郭先生来嘉兴找工作,两人顺理成章地住到了一起。“当时我一开始订了酒店,但是后来她跟我说,让我把酒店退掉,直接把行李带过来,我觉得是既然是男女朋友,这个其实也没有刻意的去避讳,然后就住她家去了。”事已至此,郭先生已经在畅想婚后生活了。

不过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现实很快泼了郭先生一盆冷水,真提到结婚,两人的分歧来了。
郭先生透露,女方曾核算过,若他要在嘉兴买房买车、筹办婚礼,整体花费至少需要200万元,因此只要求他承担88.8万元彩礼。但郭先生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女方的房产、车辆均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自己拿出的88.8万元是实打实的现金支出。他担忧,一旦双方产生矛盾,自己随时可能被分手,届时这笔钱款将无法追回,自己也毫无保障。

这次谈话成了感情破裂的开始,双方开始各种吵架,同居一个月没换来感情更好,而是分手,再之后顾女士就把郭先生拉黑了,他越想越气不过。
郭先生要求,恋爱期间他转给顾女士买东西、转账的钱,总共近12万,这些钱对方要还回来,至少要返还一部分。

记者也试着电话联系顾女士,不过始终没联系上。
采访中郭先生还提起,每次他给顾女士转账,对方都让他必须写上自愿赠与,他现在才回过神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一毛钱都没有,想要钱就去起诉吧。但是我现在连请律师的钱其实也没有了。”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韩娟律师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郭先生的大部分支出都属于恋爱赠与,日常点外卖等开销亦是如此。这类赠与一旦完成交付,便无法随意撤销。除非款项属于借款,或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如彩礼),才可主张追回,郭先生要对方还钱应该是比较难了。
目前,郭先生已经找好律师,准备起诉顾女士。
(新闻晨报综合嘉兴电视台《小新说说看》、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房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