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症结巧解误会 柔性调处护企安商
地方法治 | 2026-05-28 08:19:06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近日,淄博淄川法院寨里法庭秉持着司法为民、源头解纷的核心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涉光伏设备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崔国梁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深挖矛盾背后的误会症结,通过多轮耐心沟通、实地核验调处,成功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让一起剑拔弩张的涉企纠纷圆满落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治理成效。

据了解,原告系一家光伏新能源企业,此前与合作方共同开发光伏项目,约定由原告全额出资采购光伏设备,在客户刘某的土地上搭建光伏电站,电站及配套设备所有权归原告所有。2024年12月,因涉案土地存在违规问题,当地镇政府依法拆除了项目光伏组件,并明确剩余配套配件无需处置、就地留存。后续原告巡查时发现,留存的全套光伏配套设备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派出所排查核实,涉案设备系被告邹某擅自取走。原告与邹某此前无任何交集、互不相识,认为邹某无任何合法依据私自占用企业财物,且光伏设备长期露天存放极易损毁,存在贬值、报废风险,遂诉至法院,要求邹某赔偿4万元财产损失。

案件初期,双方对立态势十分严峻,庭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原告维权态度坚决,拒不接受调解,执意要求被告全额赔偿、承担责任;被告则抵触情绪强烈,始终隐瞒设备存放位置,拒不配合沟通,纠纷化解阻力重重。
面对僵持的局面,承办法官崔国梁没有简单依据当事人诉求推进诉讼程序,而是坚持溯源解纷,耐心细致梳理案件细节、逐一向双方核实情况,最终查清纠纷并非恶意侵权引发,而是一场认知偏差导致的误会。经查,原告曾委托一名非公司在编的中间人拓展光伏安装业务,该中间人通过邹某对接,促成了案涉光伏项目落地。邹某主观上误认为该中间人代表原告公司,自己凭借人脉促成项目合作,理应获得相应介绍报酬。现因迟迟未收到自认应得的酬劳,邹某便私自留存光伏配套设备,以此向原告索要介绍费,双方矛盾就此彻底激化。
找准矛盾核心后,承办法官精准施策、双向疏导,开展精细化调解工作。针对被告邹某,法官结合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清晰厘清双方法律关系,明确原、被告之间无任何劳务、合作约定,其索要介绍费无法律依据,私自占用他人财物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案释法打消其错误认知;针对原告企业,法官耐心安抚其情绪,如实告知纠纷起因是认知误会,并非对方恶意侵占财产,为双方搭建起平等沟通、化解隔阂的桥梁。
法官的多次主动对接与反复沟通劝导,逐步打消了被告的抵触心理。邹某终于如实告知,涉案光伏设备被妥善存放于自家山中养殖场内。获悉情况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原告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实地查验,经双方共同核验确认,全套光伏配套设备保存完好,无破损、无遗失,完全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可完整返还原告。
事实查清、症结化解,在法官情理法相融的多轮劝导下,双方彻底放下对立情绪、消解矛盾隔阂。原告对法庭细致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认可与感谢,自愿放弃全部财产损失赔偿诉求,并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至此,这起争议激烈的涉企财产纠纷得以在诉前实质性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的成功调处,是寨里法庭坚持调解优先、柔性解纷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寨里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诉源治理,聚焦涉企纠纷化解痛点难点,坚持深挖纠纷根源、柔性调处矛盾,以更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降低企业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持续保驾护航。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王均生 通讯员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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