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联调显效能!高青、惠民跨域联动化解复合纠纷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路雨虹 2026-05-28 08:17:48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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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型号、质量与订单不符,收货人一着急,和同村村民拦下货车、抢了手机。司机报了警,抢手机的人受到了行政处罚,转头又提起了行政复议。这背后藏着怎样的“结”?近日,这起纠纷在淄博高青与滨州惠民两县人民调解力量的联动下,通过沿黄地区跨区域联合调解机制得到圆满化解。
2025年4月,惠民县货车司机程某将一批货物运至高青县木李镇某村。收货人当场核验发现,货物型号、质量与订单约定严重不符。程某认为自己只负责运输,不愿多纠缠,准备驾车离开。收货人担心货车走了维权无门,情急之下驾车拦住货车。同村村民尚某与程某发生口角后,情绪失控,从程某手中强行抢夺手机扔到路边,造成手机损坏。经鉴定,手机损失300元。
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认定尚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事实清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尚某不服:“我这是为了维护同村人的合法权益!”他向高青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了行政复议。
高青县行政复议办联合县言灵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研判。调解员发现,案件表面是尚某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货物质量纠纷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光处理处罚争议,民事赔偿那笔账算不清,矛盾根本解不开。”高青县司法局副局长路立红说。为实质性解纷,高青县言灵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联系程某所在地的惠民县司法局,启动沿黄地区跨区域联合调解程序。

两县迅速组建联合调解小组,由两地司法局指导,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员厘清了两大争议焦点:一是尚某与程某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二是尚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在此基础上确立了“透过行政争议、化解民事纠纷、促进源头解决”的调解思路,力争一揽子解决问题。
随后,调解员分头行动。面对尚某,调解员先肯定他维护同村人利益的初衷,而后话锋一转:“过激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让自己从有理变成了担责。赔偿损失、取得谅解,才是化解当前困境的关键。”面对程某,调解员耐心安抚,肯定他作为承运人的不易,同时引导他理性区分责任:“手机被摔坏的赔偿该争取,但纠纷的起因在于货不对板。尽快了结这事,您也能腾出手来向发货方追责。”
调解员还主动为收货方提供维权指引,告知其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向发货方主张权利,从根源上切断矛盾链条。
在联合调解小组情理法交融的疏导下,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缓和。尚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向程某诚恳道歉,表示愿意承担损坏手机的赔偿责任。程某也体谅对方的维权初衷,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赔偿。
在两地调解员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尚某当场向程某支付手机维修费、误工费及押车费等共计3500元并赔礼道歉,程某对尚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协议签订后,尚某当场履行。程某随后表示,将积极协助收货方向发货方追责,彻底解决最初的货物质量纠纷。

至此,一起横跨两县、涉及民事侵权与行政争议的复合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的精准介入和跨域联动机制,实现了实质性化解。
经验启示该案例是沿黄地区跨区域联合调解机制优势的生动体现。其成功化解,首先得益于联防联调机制的快速响应与协同合力。高青、惠民两县调解组织依托跨区域协作机制,迅速组建联合调解小组,实现信息实时互通、资源有效互补、行动协同一致,使分处两地的当事人和纠纷要素在同一框架下高效整合,产生“1+1>2”的协同治理效能。其次,凸显了人民调解“抓前端、治未病”的实质化解功能。调解组织未局限于复议诉求,而是主动溯源,精准聚焦民事赔偿这一核心矛盾,通过情理法交融的疏导,推动当事人达成协议、当场履行,从根本上消除了矛盾对立,为此后行政争议的妥善处理奠定基础,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一次性化解,节约了司法与社会成本,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路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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