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以及方树鹏等4名高管合计被罚690万元,因虚增费用等

金观察 |  2026-05-28 09:34:34 原创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4月23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及相关责任人员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经查,山东章鼓在2024年通过虚增费用的方式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

虚增费用846万元致年报失真

据山东证监局的调查结果,2024年山东章鼓在未真实发生接受维修、技术服务等业务的情况下,确认了相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846.27万元。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

监管部门指出,山东章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四名高管被追责,合计罚款440万元

山东证监局认为,公司时任管理层对此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时任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方树鹏,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实施上述费用处理事项,直接导致年报虚假记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透平事业部和电气事业部负责人沈春丰,组织实施上述费用处理事项,与年报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董事长方润刚,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赵晓芬,知悉上述费用处理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上述事实,山东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山东章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方树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沈春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方润刚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赵晓芬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此前,4月3日晚间,山东章鼓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根据公告,山东证监局拟对山东章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同时,包括公司时任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树鹏在内的相关责任人被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罚单总额高达690万元。

另外,公告明确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7日停牌1天,自4月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正式变更为 “ST章鼓” 。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2月,山东章鼓就因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违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被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仅半个月后,公司便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连续的违规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官网显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8年,具有五十余年的风机设计、生产、制造的技术和经验,公司于2011年7月7日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598。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及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积极布局了智能制造、环保水处理、新材料开发应用的三大产业平台。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