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四十年 | 榴花映初心 守护伴成长——枣庄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述
地方法治 | 2026-05-29 01:43:33
鲁南枣庄,千年榴园见证传承与新生。自1986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以来,枣庄未检人如同满城榴花,根植沃土,绽放芳华。培育出“蓝·荷”“中兴未检”“一数未光”“榴花朵朵”“石榴花”“翼云心语”等特色品牌,走出了一条具有枣庄特色的未检之路。
历史回眸:星火燎原筑根基

早在1998年,峄城区检察院便设立未成年人办案小组;2007年,市中区检察院成立由全国模范检察官时钧宇领航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科;2013年,枣庄市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2017年,山亭区检察院建成内设全省首个青少年心理健康科学教育展厅的未检办案区。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市未检工作驶入快车道,实现“一区一品、百花齐放”,完成从“专人办”到“品牌办”的跨越。
履职答卷:办案为民护成长

精准帮教,挽救迷途少年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滕州市检察院探索“1+N”帮教团队,开发“滕护码”,实现线上帮教,获评“全省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规范化实效化试点优秀单位”;市中区检察院采用“一令两书三报告”,推行“周谈话+月课堂+季度公益活动”,提高帮教精准度;薛城区检察院研发“一数未光”智能帮教平台,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刚性监督,督促监护归位
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法落实督促监护制度。市检察院印发《枣庄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训诫工作指引》;滕州市检察院在全国“督促监护令”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市中区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联络站”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打通关爱“最后一公里”;薛城区检察院引入人民监督员、特约听证员等,构建“检察+社会”协同机制;山亭区检察院组建“1+N”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总结四步工作法,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推广。

分级干预,阻断罪错升级
积极推动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建立2所专门学校。市检察院指导台儿庄区检察院制定《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实施方案》,推动十部门共建观护体系;市中区检察院联合十部门及辖区所属镇街会签《罪错分级协同管理办法》,经验被《山东法制报》刊发;山亭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优秀单位”。

综合救助,抚慰被害创伤
前移司法救助关口,变“依申请”为“依职权”,做到应助尽助,协同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做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综合救助工作,用司法温情传递检察温度。山亭区检察院《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三位一体”司法保护机制》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优秀事例奖”。
协同共治:综合履职提质效

调研驱动,凝聚防治合力
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检察院形成《枣庄市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检察大数据分析研判及预防调查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推动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促推15个成员单位协同发力。
综合履职,织密防护网络
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KTV、宾馆、台球厅等重点场所及烟酒、文身、二手车租售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近五年来共开展综合履职案件150余件。
净网护校,清朗成长环境
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对办案中发现的失学辍学或事实辍学的未成年人,积极劝返复学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快手APP中未成年人社团发布的不良视频,市检察院移送线索至市委网信办,推动59个账号封禁、删除,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峄城区检察院“未爱护航 检防有诈”案例获评“山东省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
数字检察,模型驱动治理
山亭区检察院研发的两个法律监督模型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数字模型竞赛一等奖”,其中“罪错行为未成年人预防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汇编并推广;薛城区检察院“一数未光”智能帮教平台获评“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案例”;滕州市检察院研发特殊职责人员违法犯罪监督模型,推动从业禁止制度落地生根;市中区检察院构建KTV有偿陪侍类案监督模型,促推源头治理。
法润心田:创新普法入人心

创新形式,拓展覆盖面
从“走出去”到“请进来”,从“线上”到“线下”,法治宣传持续创新。滕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市中区检察院创设“太平在线”,打造“云护未”,增加互动体验;峄城区检察院“朵朵普法”累计发布近400期原创法治产品;全市7个法治产品获评国家级、省级奖项。

因材施教,提升精准度
推动“普惠式”宣讲向“订单式”升级。山亭、峄城、台儿庄等区检察院根据本地特点,将法治教育向乡村延伸;市中区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教体局开展“双师双课堂”防欺凌教育全覆盖;台儿庄区检察院“三三七”工作模式获评全省未检十大团队,经验被最高检、省市委政法委转发推广。
温情时刻:典型案例显担当

“我现在是国家的孩子了。”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拐卖儿童、强奸案,被害人经解救后在福利院健康成长,面对检察官心理疏导时露出久违笑容,她说“我现在是国家的孩子了,我可以教小朋友们唱歌了,我现在生活很幸福”。该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儿童典型案例”。
“我想成为像检察官一样的人。”14岁先天性心脏病女孩王某,经台儿庄区检察院“石榴花”团队救助康复,多年后成为服务社会的社工,完成从“被助”到“助人”蜕变;困境学生高某在十余年资助下成长为优秀的解放军战士,故事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社等多次报道。
荣光赓续:初心不改向未来
深耕不辍,春华秋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滕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峄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亭区检察院“翼云心语”工作室获评“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全市7个集体获评“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一项项荣誉见证着枣庄未检的成长。
枣庄市检察机关将以全国未检工作创建四十周年为新起点,以更优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之光照亮青春梦想,让万亩榴花在鲁南大地更加绚烂绽放!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