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地方法治 | 2026-05-29 01:43:28
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入选。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坐落于济南核心城区,辖区市场主体密集、基层治理任务繁重。姚家人民法庭立足区位特点和职能定位,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司法赋能、源头治理、服务大局工作理念,主动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案件审理、矛盾化解、司法服务全过程。
姚家人民法庭深耕主责主业,坚持专业化审判与源头化解双向发力,聚焦劳动争议多发易发民生领域,精心打造“薪安企盈”司法服务特色品牌,精准化解劳资矛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多元解纷实践中,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创新构建“一调四联”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整合法院、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法庭、矛盾不上交。
同时,姚家人民法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创新推行“1314”党建工作法,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便民服务、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领航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机制创新、品牌打造、源头治理、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深耕细作、久久为功,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创新举措,交出了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异答卷。
荣誉承载初心,使命催人奋进。此次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姚家人民法庭深耕基层治理、坚持守正创新、践行司法为民成效的高度肯定。下一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固化创新实践成果,放大示范引领效应,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优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历下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