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未购买安责险,中电建河南工程公司被行政处罚9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8 11:34:3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5月12日,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电建河南工程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济宁市能源局。文书号:济能新行罚字﹝2026﹞第001号。

中电建河南工程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2026年3月25日,济宁市能源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泗水海螺风储一体化项目总包单位中电建河南工程公司未购买安责险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足额投保”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3号C级裁量阶次,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8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长龙,公司由中国电建(601669.SH)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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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