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法占地,陕西陕煤韩城矿业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8 15:52:1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5月18日,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陕西陕煤韩城矿业”)因涉违法占地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内容显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的违法事实是: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桑树坪镇张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下峪口姚家埝立风井项目。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参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陕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陕西陕煤韩城矿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张家山村集体土地53.26亩(35505.56平方米);2.没收非法占用张家山村集体土地53.26亩(35505.56平方米)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34.1424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56472.2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杰,公司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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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