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粉丝捐千万主播冠名”,网络公益要让善意走在规则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杨璐   2026-05-28 16:36:50原创

近日,女博主林思琪晒出1047万捐款回单,其中1000万来自两名粉丝的话题冲上热搜。作为法律观察者,我们更应透过感性的光环,审视这一行为背后的法律逻辑。网红联合粉丝捐款,这种新型网络公益操作模式触及到的有关“公开募捐”与“个人捐赠”的边界,其慈善行为的合规性、资金流向的透明度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值得深入探讨。

“粉丝出资、主播冠名”,是“募捐”还是“赠与”?

5月25日,拥有290多万粉丝的女博主林思琪在社交平台晒出一笔总额1047万元的爱心捐款银行回单,收款方为中华慈善总会,附言注明“捐款1047万整”,款项于当日16时39分实时到账。在中华慈善总会官网信息公开版块也看到了这笔捐款。次日,其助理向媒体披露细节:这笔1047万元的善款中,1000万元来自她直播间的两位资深粉丝,其余47万元由林思琪个人捐出。三方商议后,统一以“林思琪”名义捐赠。

事件核心争议,在于主播收取粉丝资金并以个人名义捐赠的行为该如何界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法律界对此作出明确解读。

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福乾表示,该事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公开募捐。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公开募捐是指慈善组织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起募集资金的行为,且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根据报道披露的细节,这1000万元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而是来自于两名特定的、有经济实力的粉丝,而非面向直播间不特定多数人的募集行为。

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该行为“更接近特定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陆福乾说,粉丝作为委托人,将资金交由主播代为完成捐赠,主播作为受托人,原则上应当以委托人名义或双方共同名义捐赠;若使用自身名义,应当取得粉丝明确授权,且不应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理解为粉丝对主播的“附义务的赠与”,即粉丝将资金赠与主播,但附加了“必须用于慈善捐赠”的义务。但无论属于哪种关系,实际出资人与对外捐赠署名不一致,是可能引发争议的根源。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主任戈树峰补充表示,粉丝自愿转账委托博主代捐,属于合法民事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特定人之间的赠与”还是“委托代理关系”,这取决于粉丝的真实意图。如果粉丝只是“支持网红”,无附加条件 ,则是“特定人之间的赠与” ,钱给了主播后归主播所有,主播可自主支配;如果粉丝明确要求“必须捐给某慈善组织” 则是“委托代理关系”或附条件的赠与,主播须按照粉丝的意图处理资金,不得挪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流程暗藏多重风险,个人账户中转存隐患

善款最终流向正规慈善机构,不代表整个操作流程不存在漏洞。受访律师认为,如果资金经主播个人账户中转的模式,暗藏民事、行政、刑事及税务等多重风险。

陆福乾分析,其一,易触碰非法公开募捐红线。如果主播在直播间公开号召粉丝“大家统一捐钱、我统一代捐”,行为性质将彻底改变。个人不具备公开募捐资质,擅自开展此类活动,民政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限期退还募集财产,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或诈骗等刑事犯罪。

其二,捐赠票据归属与税务抵扣风险。捐赠票据、证书均登记为主播姓名,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个人公益捐赠可在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按比例扣除。一旦主播利用该票据申报税务抵扣,便构成申报不实;即便本人不申报,捐赠人与实际出资人不符的情况,也会为后续税务核查埋下隐患。同时,实际出资的粉丝因无合法捐赠凭证,也无法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其三,资金权属不清易引发财产纠纷。善款经由粉丝转入主播个人账户,若双方未签订书面约定,资金权属难以界定。一旦主播个人账户遭遇冻结、卷入债务纠纷,这笔善款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被查封执行。更有甚者,若主播恶意挪用、侵占善款,依托对账户资金的实际支配权,将涉嫌侵占类刑事犯罪。

其四,名义错位滋生舆论与商业风险。捐赠署名与实际出资人脱节,不仅让粉丝的善意无法得到公示认可,也容易滋生 “借公益打造人设、博取流量” 的质疑。若主播依托公益人设开展直播带货、商业代言等活动,一旦人设出现争议,合作方或可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作,引发商业纠纷与舆论危机。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主任戈树峰也提醒,若网红利用自身影响力,诱导大量普通粉丝小额转账由其“代捐”,行为性质就可能发生质变,极易触碰非法集资或非法经营的法律红线。双方无书面协议约定,也会在事后引发各类民事诉讼。

规范流程守牢底线,让爱心穿上“防弹衣”

主播和粉丝的公益初心值得肯定,但个案也为互联网公益参与者敲响警钟:善意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情怀必须依托法律护航。针对网络联合捐赠模式,法律人士给出明确合规指引,为爱心搭建 “安全屏障”。

为了避免“好心办坏事”,陆福乾建议,第一,优先选择直接捐赠,减少中间环节,“各捐各的”是最稳妥的方式。爱心人士可以直接向正规慈善组织捐款,如需低调行事,可申请匿名捐赠。

第二,若坚持联合捐赠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各方出资金额、捐赠名义(联名还是代捐)、票据开具方式、税务抵扣归属等核心条款。这样既能保障各方权益,也能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第三,委托有资质的组织运作,主播切勿自行公开号召粉丝统一捐款。如果希望组织粉丝开展持续性公益活动,应当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机构依法发起,主播仅作为宣传推广者参与。切勿在直播间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发起“大家统一捐钱、我统一代捐”——这属于公开募捐行为,个人不具备此类资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

第四,信息披露要充分及时。在以个人名义发布捐赠信息时,应当如实说明资金来源和构成,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和质疑。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主任戈树峰结合实务进一步细化规范要求:参与者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厘清委托、附条件赠与等法律关系;筹款需通过官方指定慈善平台运作,资金全程不经过个人账户;可采用联名捐赠形式,由慈善机构标注实际出资人,保障各方权益;全程公示募捐备案编号、资金流向、公益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粉丝、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

互联网为公益事业拓宽了传播渠道,但网红流量不能与慈善公益无序嫁接。法律不仅是惩戒违规行为的标尺,更是守护每份爱心的铠甲。唯有让每一笔善款都在阳光下流转、每一个操作环节都严守法律规范,网络公益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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