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的通告
Hi威海 刘思冰 2026-05-29 09:20:08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活动,威海市已于2026年5月15日启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正式开展线上许可证件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5类重点液态食品(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道路散装运输的,自2026年7月1日起,应当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相应的《运输容器证明》后,方可开展相应运输活动。
特别说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无需办理准运证,但容器材质、清洁度及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接受监督。
二、许可部门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方式
申请人可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或本地政务服务网搜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或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市场监管网上服务-食品版块”,通过相应办理入口填报相关数据内容并提交申请。
(二)线下方式
各相关许可部门均提供线下现场指导帮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

四、办理费用
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刘思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