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年出台34部法规规章 覆盖四大领域 法治“底色”映照发展“成色”
望岳新闻 2026-05-29 09:00:53
法者,治之端也。2015年8月,泰安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年砥砺,法治筑基;四大领域,惠民致远。截至目前,我市已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19部、政府规章15部,覆盖城市治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社会民生四大重点领域,形成了一套具有鲜明泰安辨识度的地方法规体系,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城市之治,法治为基。我市先后出台《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泰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从规范广告招牌到提升城市绿化,从管好建筑垃圾到优化公园广场管理,再到科学调控土地供给,泰安以法治“绣花针”穿起城市治理“千条线”,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安全韧性,优化了公共空间服务品质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绿水青山,法治护航。我市先后出台《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2022年,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域沿黄的设区市,泰安积极响应沿黄九市协同立法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水资源刚性约束、黄河长治久安三大原则,推动出台《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一系列生态领域法规的落地施行,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注入了强劲法治动力,让“绿水青山”的法治底色更加鲜明。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根脉。我市出台《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通过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及博物馆、加快展示利用和产业发展等途径,加大遗址保护力度;出台《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创新建立双名录保护和动态调整机制,分类采取保护或预保护措施,构建起权责清晰、科学严谨、保障有力的历史文化长效保护机制。泰安正以法治之笔,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让历史文脉在法治轨道上薪火相传。
民之所望,法之所向。我市先后出台《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规章,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泰安在全国率先制定《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将本地在新型工业化发展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立法形式固化推广,为法治泰安建设再添新篇。从养老服务到应急管理,从公共卫生到消防安全,一件件满载民意、贴近民生的法规规章,让法治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十载立法路,一部惠民篇。泰安以立法之笔勾勒城乡蝶变、守护绿水青山、赓续历史文脉、赋能基层善治,推动立法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红利。
记者:董文一
通讯员:吴允峰
责任编辑:李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