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被罚款44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29 15:47:0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5月13日,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下称“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被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机关为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蒙(鄂)煤监管罚﹝2026﹞102002-1号。

内容显示,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的违法事实是:
1.2025年全年原煤产量766万吨,超过设计(核定)生产能力27%,2024年全年原煤产量786万吨,超过设计(核定)生产能力31%;
2.煤矿外包施工队伍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3月在井下51113顺槽机头硐室、机头段、一联巷进行喷浆作业加强支护;
3.煤矿于2026年1月3日拆除了51110综采工作面人员位置监测基站,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提示报警记录,导致报警记录长时间未处理;
4.51111综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携带的光干涉甲烷鉴定器干涉条纹不清晰;
5.5-1辅运大巷行驶防爆柴油机车、无轨胶轮车,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6.井下中央变电所(无人值守)未对一氧化碳进行监测;
7.井下水处理机电硐室配电点未设置灭火器材;
8.5-1煤主运大巷胶带机头张紧装置未安设张紧行程限位保护。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对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4,400,000.00);责令停产整顿5日,整顿期限为2026年5月13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18日10时止;同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外,2月9日,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公开信息栏发布了《关于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内容显示,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还曾因“1.51110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外面风门不能自动开启,需要人工辅助开启;2.井下5-1煤水泵房吸水井处无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3.3组煤仓甲烷断电试验,未与应急广播、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应急联动”,被合并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成立于2011年,负责人宋亚新。其母公司——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63290.47279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海潮,由中国神华(601088.SH/01088.HK)全资持股。
产经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