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中高考“静音令”!居民区及考点500米内噪声扰民,可拨打12345举报

地方法治 |  2026-05-29 23: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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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考、中考、学考“三考”临近,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6月1日至15日,济南市各相关部门将针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4大噪声源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5月29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媒体通气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卢洁就通告进行政策解读。

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在建筑施工噪声方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停止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市公安局停止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申请。所有在建工程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社会生活噪声方面,禁止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同时强化室内装修作业管理,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工业企业噪声方面,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行为管控。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禁止机动车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附近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媒体通气会上,济南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李哲表示,针对广场舞群体活动时间及音量合规、大货车鸣笛、飙车炸街等突出问题,济南市公安局将采取不同措施,如在6月14日上午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区区县交管大队提前10分钟对考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或绕行措施,禁止大货车、农用车、大功率摩托车及各类交通噪声较大的机动车驶入,依法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点周边特定时段全域静音。

另据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张彤介绍,5月11日以来,济南市城管系统已累计整改有关热线噪声问题200余处次,告诫、约谈建设项目100余家。中高考期间,如遇噪声污染问题,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

(通讯员 史睿昕)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