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整治校园霸凌 芝罘法院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

烟海e家    2026-05-29 18:15:40

烟台融媒5月29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下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烟台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芝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生文介绍芝罘区人民法院在加强法治宣传、维护校园安全和预防校园霸凌方面的具体工作。

据介绍,芝罘区人民法院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牵头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覆盖辖区73所中小学校。对于出现校园霸凌问题,介入指导证据固定,协调专业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等,提供全方位支持。

壮大普法队伍。从全院选出53名优秀干警担任全区各中小学法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拓宽普法阵地,打造“和合课堂”普法宣传工程,组建法治副校长普法队伍,以聚焦防止校园欺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等主题“以案说法”,为4万余名学生授课100余次。充分利用春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促推提升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拍摄微电影《迷途》,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校园霸凌的危害后果及远离毒品,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精准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校园安全制度完善。针对家事案件审理中发现离异家庭的子女因父母离婚在学校被同学讥笑、受歧视等“精神霸凌”问题,及时向区教委发出《关于加强离异家庭儿童校园关爱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区教委的及时响应,全院法治副校长就此在全区范围内学校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宣讲,以案普法,引导老师和家长协力呵护离异家庭的儿童,达到了“办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

据悉,芝罘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始于八十年代,是全国首批十四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一,经过长期实践经验总结与传承,该项工作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并不断创新发展。联合妇联、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室,创新“法官+妇联+指导老师”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跟踪督促机制,对家庭教育情况进行动态评测,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成效性。

设立“青少年心理咨询室”,2012年就在全市法院首创将“心理干预引入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机制,“对症下药”进行心理干预及家庭心理辅导,有效地降低了再犯罪率。在家事审判中,利用2名干警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优势条件,联合妇联心理咨询专家团资源,成立“社会观护团”进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工作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责任编辑:赵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