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烟台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啦!
烟海e家 2026-05-31 07:53:20
烟台融媒5月3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调整。即日起,缴存人或配偶凡在本市拥有自住住房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线上办理渠道也将于近期分阶段启用。
根据规定,物业费提取以家庭为单位计算额度,每个家庭每年最高可提取3000元,每年限申请一次。而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额度则不超过相关票据的实际金额,职工需在取得凭证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办理契税及维修资金提取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票据,具体实施细则可参照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规定。
在办理流程方面,中心提供了线上与线下两种渠道。线上渠道包括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厅)和“爱山东”移动端。按照计划,2026年6月1日,线上渠道将率先开通物业费提取业务;自2026年6月15日起,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业务的线上办理功能(含住房公积金网厅及“爱山东”移动端)也将正式启用。
以物业费提取为例,电脑用户可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在“可办业务”下拉菜单中选择“物业费提取”,根据页面提示即可完成申请。手机端用户则可通过“爱山东”移动端,依次选择“烟台市公积金”,进入提取模块后点击“物业费提取”,按指引操作即可。
此次线上渠道的扩容,意味着广大缴存职工今后足不出户便能办理更多公积金提取事项,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效率。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请根据自身需求和相应时间节点选择合适渠道,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疑问,可随时登录中心官网或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赵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