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首案达成和解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杨淑栋   2026-05-31 21:14:45原创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外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该案是淄博高新区法院于2025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知识产权管辖法院以来受理的首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某公司系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知名潮牌服装企业,长期以来突破传统设计理念,将街头文化与时尚元素有机融合,打造出一系列独具个性的潮流产品。被告金某某系国内电商平台“拼多多”上某实拍潮牌店的经营者。被告在商品链接、宣传图片及商品详情页中擅自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销售带有上述标识的商品。经查,被告所售商品并非源自原告,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原告遂委托国内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本案虽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调解过程并不轻松。”承办法官白丽娜说。被告金某某系个体工商户,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起初对销售仿冒品的法律后果缺乏基本认识,认为“网上大家都在卖,应该问题不大”,对原告主张的10万元赔偿数额更是难以接受。而原告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坚持赔偿10万元“一分不能少”,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被告仅愿赔偿500元,双方心理预期相差悬殊,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白丽娜告诉记者,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不仅关注赔偿数额的确定,更引导双方着眼于“停止侵权、恢复品牌秩序”这一核心目标,通过深入释明法理和类案裁判规则,双向提示诉讼中的机遇与风险。一方面,承办法官向被告逐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结合类案裁判结果说明侵权责任,告知其如坚持不调解可能面临的更高赔偿额及执行风险,引导其形成对诉讼结果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向原告代理律师详细说明涉外诉讼中证据公证认证、翻译、法律文书送达等程序可能耗费的时间与费用成本,使其认识到诉讼并非唯一或最优选择。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坚决对抗”转向“理性协商”。经过十余轮电话、当面沟通及在线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众新闻记者 杨淑栋 通讯员 魏曌 谭云贺)

责任编辑:傅欣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