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手”六年恶作七前科 临沭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嫌犯孙某“八进宫”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01 13:52:53原创

2026年5月22日,临沭县公安机关以孙某涉嫌盗窃罪向临沭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这个年龄只有24岁,六年间因盗窃5次被行政拘留、两次被判刑的“三只手”孙某,将面临再次被判刑劳改的厄运。

2026年5月1日上午,在临沭县苍源河公园打扫卫生的刘老汉愣住了,转眼的功夫,停在一旁的电动自行车没影了。前来出警的郑山派出所民警一看,跟一周前辖区两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如出一辙,一起是主人回家刚进院,转身出门电动车就没了。另一起是失主把电车停在果园门口,匆匆取来工具电动车被人骑走。三起被盗案的同一特点是,车上都插着钥匙。派出所民辅警将三起案件串并侦查,经走访调查和视频侦查研判,民警确定嫌疑人系有多次前科的刑释人员孙某。

5月2日,郑山派出所所长英超、教导员于清华顺线追踪,一路赶到沂南县依汶镇,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流落此地匿身的孙某抓获带回。孙某时年24岁,临沭县青云镇人。自2020年11月起,因盗窃电动自行车先后5次被临沭、沂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次被沂水、临沭法院机关判刑。面对民警讯问,孙某如实交代自今年3月份开始,先后在临沭、沂南6次实施盗窃作案,盗得6辆价值4000元电动自行车的作案事实。

面对民警批评教育,孙某自怨自艾中透露出家庭的不幸。自父母离异后,他不愿跟有病靠低保维持生活的父亲一起。开始还时常去婚嫁沂南的姐姐家,跟姐夫到沂水等地打工,后因工资发不及时,便滋生了偷电动车卖钱吃饭的念头。一辆半旧不新的电动自行车,卖给废品收购站,只换个一二百元,十天八天就花没了。有一次,就有二次,一次次被拘留判刑后,他便成了有家不归、有地不种好逸恶劳的流浪儿,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恶性循环。

办案民警反映,六年间,孙某盗窃作案偷的都是电动自行车,这些自行车非但没有落锁,而且钥匙都在车上。如此这般,成为不法分子盗窃目标,作案分子不仅作案容易得手,而且作案后便于快速逃离。常言说,贼偷易物。警方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电动自行车已普及城乡的当下,日常出行电车不能随意停放,尽量停放到正规场所或者有监控的地方。同时要把电动自行车锁上,以此减少被盗风险,一旦发生被盗,及时向警方报案。(通讯员 陈兆永)

责任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