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标,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1 14:12:53

近日,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崮山橡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应急罚﹝2026﹞14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崮山橡胶的违法事实为“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具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该案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B档的规定。依据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对崮山橡胶处以罚款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董事长为黄节祥。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专业生产钢丝编织高压胶管、钢丝缠绕高压胶管及胶管总成。公司拥有冷喂料挤出机、钢丝编织机等生产设备,产品涵盖直径5毫米至63毫米的钢丝编织胶管和总成管。枣庄崮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近年获得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和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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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