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因税务违规被罚54.6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1 14:13:0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4.6万元。通威股份系A股光伏产业龙头企业,由通威集团控股,业务涵盖绿色农业和绿色能源领域,是全球高纯晶硅龙头企业及全球太阳能电池龙头企业,同时也是全球领先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重要的畜禽饲料生产企业。

根据“成税三稽罚〔2026〕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威股份因存在“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被立案查处。经查,通威股份应扣未扣税款947,991.41元,同时应扣未扣增值税144,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据此,税务机关决定对通威股份应扣未扣的947,991.41元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473,995.71元;对应扣未扣的增值税144,00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2,000元;两项罚款合计54.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值得注意的是,税务部门对通威股份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的罚款,属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配合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最轻情节,方可适用百分之五十的处罚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8日,董事长为刘舒琪,公司于200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38。公司业务涵盖绿色农业和绿色能源领域,具体包括饲料生产、高纯晶硅制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并在全国开发建设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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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