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生态保护中的济南政法力量(五)| 修复优先 司法赋能

地方法治 |  2026-06-03 18: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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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平阴县某村,八年前因非法采矿留下的山体创面,正逐步修复愈合。修复方案逐帧细化,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覆土、植树、播绿,荒坡重披青绿盛装。村民伫立在村口,望着日渐复绿的山坡感慨:从前看山满心心疼,如今看山满眼舒心。

这就是恢复性司法的实践力量——既要依法严惩犯罪,更要全力复绿生态,实现惩罚与修复双向发力。

公益诉讼亮剑:聚焦风险守护安全

济南检察机关紧盯黄河流域水体污染、河道侵占、湿地破坏、资源损毁、放射源风险等突出生态安全隐患,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市检察院办理的放射性污染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某医院闲置伽玛刀放射源多年,潜藏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三家涉案医院连带承担放射源处置费用290万元。在法院禁止令与先予执行措施双重保障下,放射源被安全转运至境外原厂处置,安全隐患彻底清零。隐患不除、民心不安;风险尽消、万家心安。

历下区检察院办理的范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判令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生态修复费用,经法院调解达成履约协议,范某某分期足额支付赔偿款项。从放射性风险防控到野生动植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履职范围持续拓展。

恢复性司法落地:严管重罚倒逼修复

坚守生态修复优先核心原则,创新适用生态修复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举措,明晰“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刚性责任,坚决杜绝“一判了之、修复搁置”。

平阴法院在一起非法采矿案中,除依法判处刑罚、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外,责令其承担山体生态修复费用92.6万元,判决明确须严格按修复方案施工复绿,逾期未完成则承担替代修复责任。长清法院段某案中,被告人主动提存生态修复费用30万元,法院依法判令其按方案完成修复并公开赔礼道歉。

市法院在段某破坏山体案审结后,主动协调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全程履行监督验收职责,推动1200余亩受损山体顺利完成生态修复。

创新工作机制:破解资金管理难题

济南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出台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专属使用范围、规范收缴拨付流程,建立专款专用、专项监管、精准拨付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每一笔赔偿资金都精准用于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

同时,创新建立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制度,督促违法主体提前足额缴存修复资金,从源头筑牢修复资金保障防线。某公司非法采矿案中,被告主动提存60万元生态修复保证金、30万余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顺利完成生态替代性修复。

修复基地赋能:破坏者变身修复者

全市法院在沿黄重点区域打造5处司法修复基地,推行替代性修复。平阴法院联合设立山体修复基地,近三年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判令18名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修复生态破坏地5处。长清法院督促当事人履行复垦义务,及时恢复生态功能。

检察机关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损失、应急处置等费用。

助力生态蝶变:法治守护换来青绿

一系列生态修复司法举措落地见效,济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提质向好。全市法院近三年判处罚金及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5258万元。天桥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全面改善,观测到疣鼻天鹅、白鹭、苍鹭等60余种鸟类栖息繁衍,疣鼻天鹅种群从不足20只增至300余只。

济南黄河5处河段获评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历城段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水利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成为依法治河、依法护河的生动实践。

从满目疮痍到绿意盎然,从机械轰鸣到百鸟争鸣,这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正在泉城大地徐徐铺展。

(济南政法)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