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对中国能建湖南火电处以5万元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2 10:24:34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于2026年5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华东监能罚字〔2026〕36号),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火电")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于6月1日在华东监管局官网公开。

经华东监管局调查核实,湖南火电作为中电工程安徽贵池区(秋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单位,在2026年2月3日至5日期间进行钢筋焊接作业时,未按照《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第8.1.4条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且未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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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