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遭离婚的父母弃养,法官联动教育部门助其复学
地方法治 | 2026-06-02 20:04:47
“王庭长,小鹏现在不仅有学上,成绩也慢慢赶上来了,我们是打心眼儿里感谢您啊……”小鹏姥姥的这通电话,让沂水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庭长王静眼前又浮现出那个穿厚棉衣、攥紧衣角的小男孩。
那是3月初的一个上午,老两口牵着小鹏的手,来到沂水法院少年审判法庭,一进门就喊:“孩子妈妈联系不上,爸爸也不管,总不能一直放在我们这里养着啊!”
王静心里咯噔一下:又是一起“父母不疼,老人不爱”的揪心案子。她的目光落在小鹏身上,心里一阵发酸。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他却还裹着厚厚的棉衣,头发干枯,眼神茫然,整个人透着一种难言的窘迫。
王静赶紧招呼老人坐下,耐心询问起事情的原委。
去年年底,小鹏的父母协议离婚了,双方约定小鹏由母亲抚养,弟弟随父亲生活。谁承想,小鹏的母亲把小鹏留在奶奶家后便失联了。于是,小鹏的父亲便把7岁的小鹏送到了姥姥家。之后老人多次试着把孩子送回父亲一方,却屡遭拒绝,甚至遭到言语威胁。无奈,年迈的姥姥姥爷只能暂时收留外孙。更让人揪心的是,刚上一年级的小鹏,自被送到姥姥家起,便一直辍学在家,已经三个月没能上学了。
“孩子才7岁,不上学怎么行!”王静听完,心里一紧。她很清楚,姥姥姥爷不是变更抚养权的适格主体,这个案子依法可以直接驳回,但她此刻的心思不在案子上,而是当场拿定了一个主意:案子先放一放,让孩子上学更要紧。
于是,王静依托少审专业化法庭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动机制,第一时间联动教育、民政、妇联、社工等多方力量,同步推进纠纷调解和失学困境帮扶工作。
调解并不顺利。王静先后多次上门,找到小鹏的父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沟通。她先向小鹏的父亲释法明理,明确他作为父亲负有抚养、教育、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但对方态度强硬,始终不肯松口。她又走访了小鹏的爷爷奶奶,了解到小鹏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先后有过三次婚姻,两位老人已代为抚养了两名孙辈,实在无力再照顾小鹏。几番劝说下来,小鹏父亲一家坚决拒绝接回孩子。
让孩子回原籍读书的路子行不通了。
王静没有气馁,她立刻转变思路,再次走进小鹏姥姥家。两位老人一见她,话里还带着气:“孩子爸爸不管不问,把孩子推给我们算怎么回事儿?”王静拉着老人的手,耐心劝导:“您说的都在理,搁谁身上都得气。可您想想,小鹏妈妈是抚养人,按理说她得管,可现在人也联系不上。再说了,孩子爸爸那边的情况您也知道,即便孩子跟了过去,受苦的还不是咱小鹏自己吗?孩子才7岁,长期不上学,这一辈子可就毁了啊。”
两位老人沉默了一会儿,又面露难色:“可小鹏跟着我们,上学的事儿光靠我们老两口也办不了啊。”眼看两位老人松了口,王静趁热打铁:“这个您放心,只要您同意让孩子留下,小鹏转学的事,我们来协调!”
王静说到做到。从老人家出来,她直接去了辖区教体局。把小鹏因家庭变故辍学的情况详细说明,会同教体局协调了一所离小鹏姥姥家最近的公办小学,并且特事特办,先让小鹏去读书,再补办学籍转移手续。
短短几天,小鹏就重新坐回了教室。
上学的问题解决了,可王静心里的石头并没有落地。一连串新问题又涌上她的心头:功课落下近三个月,能不能跟得上?家庭变故带来的心理创伤,谁来抚慰?姥姥姥爷年事已高,往后的上学开销怎么解决?
她一样一样去跑,一件一件解决。协调学校,为小鹏安排了一对一的补习老师;联系法院妇委会和街道妇联,为小鹏送去助学款;对接学校和民政部门,帮小鹏申请困难补助;联系沂蒙义工协会,为小鹏捐赠生活物资;又找到沂水县志愿服务联合会,为小鹏请来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帮助孩子解决经济和心理的双重问题。
事情办到这一步,王静仍然没有止步。她把小鹏纳入法庭的“未成年人重点关爱台账”,依托“法官+社工+心理咨询师”常态化回访帮教机制,定期跟进守护孩子的成长。
第一次回访,小鹏的沉默与疏离,让王静格外牵挂。
一个多月后,临近“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那天,王静再次走进校园。一个多小时的交流回访后,她起身准备送孩子回到教室,小鹏意外地向她伸出了双臂。孩子的拥抱,来得有点儿突然,却又那样自然。
那一刻,王静觉得,这段日子的奔波,值了。

(沂水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