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鲁股“摘星脱帽”:荣丰控股靠卖房扭亏、朗源股份整改期满摘ST
公司观 | 2026-06-03 08:14:54 原创
刘勇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又有两只鲁股“摘星脱帽”了。
6月1日,*ST荣控(00066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于6月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6月3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荣控”变更为“荣丰控股”,证券代码仍为“000668”,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同日,ST朗源(300175.SZ)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将于6月2日停牌一天,6月3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朗源”变更为“朗源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17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ST荣控2025年营收4.06亿元
*ST荣控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详细披露了公司房产销售等多方面情况。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3.22亿元,跨境物流业务收入0.46亿元,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4月,*ST荣控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荣丰控股”变更为“*ST荣控”。
回复公告显示,*ST荣控2025年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源于长春国际金融中心和北京荣丰嘉园两个项目的销售。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2025年销售面积30828.04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56亿元;北京荣丰嘉园项目销售面积1524.55平方米,销售收入6601.94万元。两个项目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655.14%和944.50%,推动公司整体房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72.12%。
在减值计提方面,公司2024年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94亿元、0.99亿元,2025年未进一步计提。主要原因是2025年房产销售单价企稳,经评估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可变现净值均高于账面价值。
2025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ST荣控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0.46亿元、0.26亿元、0.25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4.02亿元,期末净资产7.60亿元,已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同时披露,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分红金额0.23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86%。
*ST荣控在近期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公司将在稳定存量房产业务、发展跨境物流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具备可持续增长能力的优质资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ST朗源行政处罚已满12个月
ST朗源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是其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财务虚假记载,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025年3月,ST朗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51%股权,将后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
上述行为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
值得注意的是,朗源股份的问题不止于此。2023年4月,其曾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山东证监局指出,广东优世2017年、2018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计资产;2019年、2020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营业收入等。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告显示,ST朗源对照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目前已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符合第9.11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截至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除部分投资者撤诉的,均已出具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公司胜诉;2名投资者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案件情况,暂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予以计提。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责任编辑:吴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