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讲堂 | 与时代同频,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临沭县 郑璇)

山东法制报 |  2026-06-02 1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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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临沭县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璇)

作为你们的法治副校长,今天我不想只讲枯燥的法条和安全知识,我想和大家聊聊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在新技术革命呼啸而来的时代,在规则不断更新的社会中,你们这一代人,该如何既守护好自己的底线,又跑赢这场人生的马拉松。

调查显示,网友建议持续深化对网络谣言、个人隐私泄露等网络乱象的治理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作了针对性回应。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网上造谣传谣,或者人肉搜索别人,甚至用AI换脸制作恶搞视频,都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比如某高中17岁学生赵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AI换脸技术将同学李某的头像合成到不雅视频中,在班级群传播。视频很快在同学间扩散,导致李某遭到围观议论,产生严重心理压力,出现失眠、厌学等情况,无法正常参与校园学习生活。最终,赵某因侵犯隐私、传播淫秽信息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他梦想中的学校,因此化为泡影。

校园欺凌,与同学之间的玩闹不同,故意用肢体或语言伤害其他同学就是校园欺凌。例如某职业学院一名女生因为心情不好,伙同另外四人在学校宿舍楼内随便找了两个女生,对她们殴打、辱骂、脱光衣服、拍摄殴打视频等,造成两人轻微伤,其中一人精神抑郁,无法正常生活、学习。五人行为因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学生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这意味着什么?对实施欺凌的同学来说,你不再只是被老师批评几句、叫个家长那么简单,而是要付出违法的代价。对被欺凌的同学来说,法律站在你身后,学校有义务保护你,沉默不是金,说出来才是保护自己。对旁观的同学来说,如果你只是拿着手机拍视频、发朋友圈,你也在助长欺凌,甚至可能成为“帮凶”。我们办理的很多案子,往往都是从一句“我就开个玩笑”开始的,最后演变成“我的人生毁了”。请记住:玩笑和欺凌之间,隔着一道叫“尊重”的底线。

过去有一种错误认知在同学间流传:“没满16岁,警察拿我没办法;没满18岁,拘留也轮不到我。”这种想法,从2026年1月1日起,彻底过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如果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如果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这意味着“年龄小”不再是“免责金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宽容,但不纵容;保护,但不袒护。

针对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划出了一条条清晰的红线:无人机能不能随便飞?不能。新法明确规定,违规飞行无人机,情节较重的,要给予治安处罚。

高空抛物行不行?不行。新法将高空抛物纳入处罚范围,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拘十五天。

个人信息能不能随意泄露?不能。新法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也要治安处罚。随手填个问卷、扫个二维码、转发个链接,可能就把自己的信息或者别人的信息泄露出去了。

也许有同学觉得:“我不偷不抢,能犯什么大错?”有一种行为在青少年中特别容易发生,那就是聚众斗殴。很多同学觉得,朋友被人欺负了,叫我一起去“撑场子”,这是义气;或者在网上发生口角,约个地方“单挑”,这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我要告诉你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很多人以为没动手就没事,其实,只要你参与了,无论动手与否,都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法律上,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只要你有参与的行为,比如纠集人员、提供工具、在现场助威,都可能被认定为参与者。

所以,守规则,不是束缚,而是保护。真正的强者,不是能打破规则的人,而是能在规则内跑得最快的人。

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它就在你每一次按键、每一次迈步、每一次选择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把网络谣言、学生欺凌、违规飞行无人机等行为都纳入了处罚范围,聚众斗殴更是刑法明确打击的犯罪。法律划出的红线,不能碰,也碰不得。

我见过太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次冲动、一次侥幸、一次所谓的“义气”,毁掉了整个人生。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总觉得自己是例外,总觉得自己不会被抓住,总觉得自己能摆平一切。但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现实面前,没有侥幸。

同学们,2026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它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新质生产力的爆发之年,也是你们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年。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秉持“行健 厚德 自强 致远”的校训,在法治的轨道上奔跑,在时代的浪潮中成长。愿你们心中有法,眼中有光,脚下有路,在新赛道上,跑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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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修华